“这
么年轻,何苦呢。”
不过在那几年,这道刀疤还是很有威慑力的。许之一看了看这道腰间大概在肾位置的伤疤,一下子觉得张晓蛟一定是个敢玩命的类型。
当然了,张晓蛟并非吹牛,早些年的他仗着自己发育得早,人高马大,确实经常和人有些拳脚往来,也算是过来人,自诩经历过大风大浪。所以虽然现在有点儿腿抖,但是张晓蛟坚持认为是秋风微凉而没穿秋裤的关系。
算了算了,来都来了,那就硬着头皮死撑吧。张晓蛟盘算着对方估计也就十来个人,算起来自己和许之一只要一打五六七就行,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而且万一自己一战成名,岂不是威震全校?
想到这里不得不说张晓蛟的心理素质极佳,总是有一股没来由的自信。
小意思,还有什么是自己没见过的?亮出来看看啊!
不过等到学长那边的人来了,张晓蛟才发现确实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只不过是井底之蛙罢了:哦,原来有些场面自己是没有见过的。
这也不能怪张晓蛟,毕竟这次确实是真正的大场面。
怎么说呢……
第一,这次的场面确实大,单是对方就来了黑压压一片人,略微估算一下,规模绝对在百人以上。这场面,放在电影里都极有气势,人一辈子能有几次见这种场面的机会?那可不是想见就能见的!
第二,是张晓蛟这边只有两人。
两个人打一百来人,场面更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许之一看了看,显然也出乎了自己的意料,估算了一下之后说:“敌众我寡啊,怎么办?”
张晓蛟想了想,硬拼估计不可能了,双方兵力太悬殊;既然不能强攻,只能智取。这个时候就要运用一下上下五千年文明的结晶—《孙子兵法》。
于是张晓蛟说:“你在这儿等着,先想办法挑衅他们,吸引注意力,帮我争取时间,我去绕后。”
许之一点头表示赞同:“然后呢?”
“趁他们不备,包围他们!”张晓蛟目光坚定,固执地认为让对方腹背受敌是唯一的取胜机会。当然了,整场群殴取胜的核心因素,取决于许之一能坚持多久。
许之一想了想,说道:“好主意。但是偷袭胜之不武啊,要不咱跑吧。”
张晓蛟觉得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大家住的就隔着几个宿舍楼,迟早要遇上。而且对方既然都指名道姓要和自己真刀真枪拼一下了,就这么溜掉,以后的四年还有什么颜面在学校里混呢?
对于男人这种生物来说,大多数时候吧,面子比命还重要。
起码在张晓蛟二十五岁之前一直这么觉得,没什么东西能比自己的名声更重要。
“我觉得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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