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么不好,但万一呢,万一需要呢。比如我现在,似乎很有希望收复当年失地一雪前耻,因为有人在敲门。而这一敲一拒之间,我似乎回到了当年,恍惚间居然有了些小女儿心性,有了点脸红心跳。

我任由他敲了两天门没有开,直到第三天,同学会要结束了,大家开始感伤了起来。一般来说,聚会中因离别而感伤,因感伤而醉酒,因醉酒而相依是最顺理成章的故事。我们也不例外,其实我一点也不感伤,但我可以遵守这程序。我想试试,尽管我从前也不是三贞九烈型,可我现在想试着放纵一次。何况,他曾经也确实是我梦里人。有了这想法,我虽未明说,但动作之间已是明示,他也是明白人,便越发和我亲近了起来。

因为亲近了,我竟然觉得和他有了点暧昧在心里,那就顺其自然好了,我现在反正是自由身。何况,我看四周,预备以身体纪念这次聚会的人也不在少数,我同房的女同学就主动和他交换房间了。

本来以为是万事俱备,结果却让人失望,我临阵脱逃了,他还没开始说情话,我也还没开始素衷肠,我居然跑了。当他并排坐到我身边时,我忽然发现我不想要,一点都不,心里那点暧昧猛然间荡然无存,他来之前我甚至还还特地去买了瓶红酒,可惜了我那红酒。惊慌中我还把失手把酒杯打翻了,红酒撒了他一腿,我几乎是狼狈而逃。他最后很郑重对我说了句:“我叫李烽。”

我怎么会不知道他叫李烽,当年我用了半个笔记本打草稿,就为了给他写封情书,我写了撕,撕了写,最后也只有一行字:我想和你做好朋友。就这么封信,我愣就是没有机会发出去,因为我拿了信跑去找他时候,他已经去找苏小桃了。有时候想想真是不可思议,苏小桃那比他大太多了,他居然也不怯场。

我没回答他,如果他现在不记得我是谁那我就不用说了,如果记得,那我何必说呢。

同学会让我知道了两件事情,一是,我的初恋就是个笑话,第二件是,失手比失身容易多了。

关于第二条,我想也许是个悖论,因为失身这事总让我想起陈未未。在他身上,我是先失身后失手,他亦然。我可能是真老了,要是今日我有当年邂逅陈未未时一半英勇,早就成事了。陈未未不是美少年,可当年他那一回首那个光景,我始终难忘,即使我们最后终成陌路。事隔多年,那一下,竟然能挡住光影流逝,在纷繁人事中未被淡忘。

不过,我有时候也会想,在那刻我到底是看见了陈未未还是许东阳,我是一开始就没分清楚,还是后来才混淆了他们?

参加同学会之前,我原来以为我可以尝试一下其他感情,尝试一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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