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关注,因为当时签合约时规定陈朗能够得到一切漫画利润的40%利润,包括国外的发行销售。
“我觉得《诛仙》是一部绝对的经典漫画,相信您也知道这点,不然也不会亲自来到香港,我们大家都相信这本漫画的潜力,为了以后我们能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我觉得我们的分配比例应该是7:3,我们7,你们3,您觉得怎么样?”
PS:请各位大大高抬贵手,点个收藏和推荐,师弟拜谢!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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