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七节 创业 疯狂

的阴影。

“不敢不敢,诗总不嫌弃。小弟愿赴犬马之劳,以换取在下小弟的平安。”方哥恭敬的说道。

诗晨没理他,对阴果说:“叫钟鑫,拿点钱来,请兄弟门喝茶。”

阴果显然是个会办事的人,不大一会提着一个袋子,哗的倒在诗晨面前。全是一叠一叠的现金。

诗晨往椅背上一靠。双手一摊:“都拿去。”而在场的人除了阴果,眼睛都瞪直了,*裸的现金诱惑,在一年拿不到多少钱的人面前,无不给人震撼。

而对方却没有一个人敢动手。

“诗总,您已经给了我们很多钱了。我们只能拿自己的一部分。”方哥依依不舍的掏出一张卡,递了过去。

但诗晨没有接。于是诗晨走过去拍了拍方哥的肩膀。

“走我请大家喝酒去。”于是方哥顺从的跟在后面,他没有拒绝,也不敢拒绝。

诗晨昨晚的表现已经彻底的粉碎了他的自信。一个混混,最怕的就是比自己更狠的混混。

诗晨显然比自己狠,但还比自己有钱。但他不知道诗晨以前曾是个善良的人。

“在外面混的怎么样呀?”诗晨举起酒杯,温和的问道。

“还好还好,托您的福,就是现在违法的事情我们也不敢干,就是给人跑跑腿。”

方哥说的好像自己很可怜,好像在表示,我们很弱。经不起自己的摧残。

“那以后带我一个,我也沾沾光。”诗晨故意的说道。就像猫抓住一只耗子,总想先玩一玩。

“不敢不敢,要是您不嫌弃,我们以后就跟您混,您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您以后就是我们的大哥。”方哥恭敬的说道。

诗晨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钱。“兄弟们受伤了,医药费总不能自己出。”

这次方哥接了,但伸出去的手在诗晨肉眼可见的发抖。诗晨又拿出一张卡:“去找个离我近一点的地方开个酒吧,以后让兄弟们到里面去玩。”

诗晨以前最大的梦想就是开一间酒吧,上学的时候,看到酒吧里面人来人往,感觉一定能赚钱。

而现在这只是自己的兴趣。刚好这样的混混却是经营酒吧的好手。

而他也不知道,这个临时的决定让自己从头开始变得简单。

从此以后在酒吧街,以及小混混们之间流传着一个神奇的人物,那就是“诗哥”。

让人联想到“诗歌”,还有“师哥”。但这样一个人却像吓小孩子常用的大灰狼,或者大怪兽一样让人敬畏。

只要谁说我是诗哥的人,就能得到别人特别的尊敬。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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