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节 病中回忆

真实与力量的渴望。

李叔在沙发上长长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大哥啊大哥,你的儿子真是和你年轻的时候丝毫不差,他注定不会平凡的过这一生吧,我也就遵从他的意思吧,你不要怪我。”

李叔点燃一根烟看着满身血迹却一脸坚定地站在那里的我俩,许久不做声,过了好长时间才像下定决心一样看着我俩说:“你们俩的选择我不敢过多的干涉,可是这条路太难走,用中国的老话说叫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你们俩才多大,走这条吃的苦受的累也不是一般人能受的了的,一个半大的孩子,再了不起一个不留神也就在个城市里丧命了。如果你们执意要去,你们要小心谨慎,不要觉得自己有多大野心多大能力,把腰弯下来,好好保住自己的小命,多给自己积攒一些保命的本事,也算是我的临行一点叮嘱吧。”Nell和我都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李叔说的话在那一年就用几句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危机与险恶,我和Nell两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就这样在生与死的抉择间选择了这条无比凶险的道路。

在李叔朋友的安排下,我俩加入了一个伦敦当地的一个少年犯罪团伙,是由一群劣迹累累的少年犯组成的,他们有的是黑人有的是白人,不过他们大多被这个社会以及教育排斥,才成立了这个组织,一个由与我们年纪相仿的组织拼凑而成的团伙,Nell对此很是怀疑这个社团的生存方式,除了打砸抢尽量与警察周旋之外并没有什么好的方式,知道我们见到这个小社团的老大。

他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白人,家境很好,但是他和我和安德烈有一样的信仰,不愿意做一个高高在上的贵族,质疑于这个世界的真实规则,想要在这其间搅起风浪,于是他组建了这个组织,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对待每一个人都没有歧视,与我和Nell结交成了很好的朋友,Nell高超的偷窃技巧与他聪明的头脑可以完成许多事情,让他成为了这个小小社团的核心,我也在一次次的抢劫偷盗中以凶狠的刀法与行事风格被众多人所认同,Nell是个很聪明的人,他无论在何处也会成为一个核心,因为他天生的智慧与眼光就要高于常人,他会时时走在时代的前列,但是我往往会被情绪冲昏头脑,但是有了Nell我的价值也就体现了出来,我在那时的麻木生活中,并不能说不好,在不断地磨练与考验中,我的心性和理智也逐渐升华,但是过早的不如这个社会的黑暗与利益,我变得对人性越来越漠视,如果永远这样下去,我会成为一个机器,一个只知道杀戮和牟取快感与利益的机器。

就这样在这个小帮派里一待就是一阵子,我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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