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与轩轩待在一起的时间里,我愈加喜欢文字。
在那段日子里,我的文学细胞大爆发。
我开始向校报、广播站等地方投稿,在投稿之前,我总是会先征求一下轩轩的意见。而往往她的建议,总是令我有着醍醐灌顶的感觉。
随着我写的稿子越加的多,广播上出现我的文章也是越加的频繁。于是乎,我在校园之中,渐渐也就是一个名人了!
走在路上,经常会听见有女生偷偷的说:“瞧,那个就是我们的大文学家!”
“在那?”
“诺,就是那个穿着风衣的的人!”
“哇!好帅!”
我装作没有听见,淡然的从她们身边而过。但是微微勾起的嘴角却是出卖了我的心情。
有崇拜者,当然就少不了追求者。
曾经遇见过几个女生鼓起勇气向我表白,但是我的心中一直爱着轩轩,怎么可能接受其他的女孩的爱呢!
于是乎,我委婉的拒绝了。渐渐地拒绝的人多了,在人们的眼中,我就变成与轩轩一样不食烟火的家伙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与轩轩在校园之中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以至于所以人都是以为我们是一对儿。我的心中希望这是真的。
但是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我们仅仅只是朋友而已!
我很多次想要鼓起勇气对轩轩表白,但是当我看见轩轩温婉的笑容之后,我所有的勇气,就像泄了气的气球,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因为我怕!
怕我在表白之后,如果轩轩不答应。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我承受不了那样的结果。
时间流逝,在不知不觉之中,大二就这样过去了。
而我与轩轩依旧单着。虽然在别人的眼中我们是一对,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单着这个是事实,即使事实对于我来说是那样痛苦。
酷暑渐消,寒冬还远。回到学校,我做到第一件事就是朝着轩轩的宿舍而去。
当我站在轩轩的宿舍楼下时,我明显的感受到周围女生看我的眼神有些异样,好像是在怜惜或是可惜一般。
我的心中升起了一种不好的念头。
几乎就是在这种念头刚刚升起来的时候。
“麻雀!”
在我的身后就是传来了一个声音,对于这个声音我在熟悉不过。
麻雀是我的笔名,所以在那段的时间之中,大家都是在叫我麻雀,现在也是有着许多人这样叫。
我欣喜转身,但是就是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却愣住了。
我看见的是轩轩亲密地挽着一个男生迎面向我走来。
“这是我的男朋友司浩阳,在打工的时候认识的!”语气是那样的甜蜜。
男朋友?!瞬间我觉得自己有种窒息的感觉,心中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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