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如即将熄灭的油灯,在这渐渐热闹起来的大街上洒下最后的一抹昏黄。
这原本是一条萧条很久的商业街,后来一些下岗工人聚在这里摆摊做些小买卖,卖的东西物美价廉,被吸引而来的消费者就越来越多,人流量大了,就有更多的人来摆摊了,商品的类型也越来越丰富,吸引的消费者就更多了。
易轩宇不懂的是钱虔虔为什么要把他对带来这里,女孩子不都喜欢去那些高级的餐厅吃饭吗?事实上,当下午放学见面,她提出让他请吃晚餐时,他就以为她要去那些高级的用餐场所,他甚至还为此暗暗担心钱包里的钱带不够……只是,现在是什么情况?他记得这条街上并没有能算得上是“餐厅”的饭馆,更枉论是高级餐厅……
“呃,虔虔,你不是要去吃晚餐吗?”易轩宇低头看向一脸兴奋的钱虔虔,他很少看到她这么开心的样子,虽然他每次遇见她都能看到她面带笑容,但那笑容过于甜美妩媚,就像是她刻意戴在脸上的面具。
“对啊!”钱虔虔不自觉地用愉快轻松的口吻回答,快乐上扬的唇瓣明确地表达出她的好心情。她拉着易轩宇的手,轻盈地在行人穿梭,像一尾快活的鱼。娇俏容颜上的笑容清新自然,星子般的眸隐隐闪着狡黠的光芒,像被第一抹晨曦临幸的蔷薇,美得耀目,刹那倾城。
易轩宇看得心跳漏了一拍,然后盯着被她拉着的手,片刻,他悄悄地反握。钱虔虔径自顾着往新鲜的摊子钻,似乎没注意。
空气里,有渐浓的烤肉味,焦香的味道让人垂涎欲滴。
“告诉你,这儿小食摊里的烤鱿鱼比五星级大酒店里的什么牛排羊排好吃100倍。”钱虔虔把易轩宇拉到一个围满人的小摊前,回头说了吩咐了一句,“记得使劲点往里挤,否则你自己一个人待在外面等着饿死吧!”说着,她已经化身为缺乏气质的欧巴桑,使劲地往里挤挤挤……
易轩宇连忙握紧她的手,也顾不上什么帅哥形象了,赶忙跟上去。
她注意到他护在自己的身后,并尽量用他的身体把她周围的人格开,尽量不让拥挤的人踩着她碰着她。
看着他努力地用身体挡开挤过来的人,钱虔虔鼻子一酸。
第一次有人对她这般体贴,尽管和她交往过的人是那么的多,尽管她每一次都是把他们带到同一个地方,却是第一次有人护着她,不让她受到碰撞,即使她只是他的朋友。
因为这个“第一次”,钱虔虔喜欢上“朋友”这两个字眼,喜欢上有朋友的感觉,可是她喜欢又有什么用呢?命运是不会允许她有喜欢的东西的,过去的教训还不够吗?
这一刻,钱虔虔前所末有的厌恶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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