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屠杀?

第三十一章屠杀?

七十多头野兽再次被拆散,这样猎杀起来就更轻松了。但刘宇还不止步于此,他继续指挥矮人部落的勇士们形成密集的队伍向那些包成了团的野兽发起冲击,将它们一团团击散。

而与此同时,整个包围圈还在缩小当中,不过已经开始了厮杀。

刘宇和矮人部落的领袖也很快加入了战斗,与野兽开始了厮杀。但这注定只是一边倒的杀戮,刘宇的聪明才智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这无疑给捕猎者带来了巨大的好处。

于是这片草原成了一片杀戮的战场,野兽因伤痛的惨嚎,因惊慌的呼号,重重心绪在这如同一场人间的盛剧,在光明照耀着的大地上歇斯底里的上演着。

可以看到,刘宇的部落个个人高马大,他们经过一个月的拼杀已经成为了训练有素的勇士,而这些勇士相当与能征战沙场的士兵,他们的头领便是刘宇的爱将大哈,那个曾经被刘宇用石枪打得落花流水,被鱼刺吓得慌乱无神的大家伙。

他如今在英勇的拼杀着,身体矫健,四肢强有力,蛇牙长矛在他手中如同一杆神枪,步伐跳动间便刺入了一头野兽的脖颈之间,抽出去后鲜血喷薄,他怡然不惧。

原始人们包括这位未来的将军,在最开始都不明白什么是血液,只是在那是在身体中流动的的东西,而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让这东西从猎物的身体中倾泻出来。在刘宇的指导下他们将攻击的目标移向脖子,他们渐渐的知道了伤了那里,血液会流的更多,猎物会更快的倒下。

他们当然也明白,自己的身体也会流出这个东西,同样,失去太多也会没有命。

什么是恐惧呢?按初生牛犊不怕虎这种说法,对于未开化的他们来说,最开始是不畏惧死亡和疼痛的,这是从最初因某种意外获知的本能。然后渐渐的就传开了。并且形成了对未知事物的畏惧感。

所以在最初打猎时面对猎物会恐惧,因为它们不仅挥动,而且会嚎叫。渐渐地,因为手中有武器可以抗衡,这种恐惧就在逐渐的减少了。

而如今,他们不仅降低了对猎物的畏惧,而且还能英勇战斗,将猎物逼向绝路。

刘宇的部落是醒目的,因为在这片似猎场的战场,他们占据了主导地位。

话说大哈在英勇的拼杀,身形敏捷,腰间那身份的象征——獠牙利剑却一直没有动用过,在腰间晃动着。因为剑太短,并不适合远距离刺杀,而且他几乎没使过。

矮人族这边,他们身材矮小,虽说个个都十分英勇,可是在身高的气势上与刘宇部落相比就弱了一大截。

他们脚步踩得飞快,一下就是十几个人将一头猎物围困住,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与石枪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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