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兆赟面带讥讽,看都不看对手一眼。
“看是看不出破绽的,你确实是已经演的非常好了,非常认真,非常自然,非常投入。只可惜,在百十号人群之中,第一眼我就看到了你。也许,是你演的太出色了,而太出色,本身也是一种悲哀啊!”
杀手头领被他的话激怒了,“不要得意猖狂,今日算你命大,别以为你还能蹦跶多久,我……”
简直是太不礼貌了,杀手头领的话还只说了一半,丁兆赟已经用拳头回答了他。笔直的一拳,毫无花哨,好像也没太多技巧,偏偏就无可阻挡的击中了对方的头部,把他剩下的话都打回到了肚子里,永远再也无法吐露半个字。
不知道他的一个“我”字后面接的是自己的名字,或者是某某势力,总之是,随着最后一个杀手的死掉,这一桩刺杀已经成为了一个悬案。谁也不知道这些刺客的来历,暗杀的原因。
白马营众人已经娴熟的把所有刺客拖走掩埋,自己人连同伤亡人员的也都一并撤走,有专门人把染了鲜血的黄土挖了掩埋,冲刷了受污的石板。
一转眼间,整条街道就恢复如初。只要再过一会,胆大的行人们又将都回到街头,沸沸扬扬的叫卖声会重新响起,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恍如隔世。
乱世当中,人贱如狗,死十几个人在世人眼中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只有那塌陷了半边的茶楼,仿似张开的一个巨口,在诉说着这世间的冷漠、暴戾与丑恶。
仍端立长街中央的丁兆赟微微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右拳。这拳头,才是自己最为忠诚的伙伴,它的速度飞快,在对方的肌肉扭曲挤压、骨头折断刺入肌肉、鲜血迸出之前,人已经被击飞了出去,跌在尘埃之中。
他教会了对手一件事,在战斗中,永远不要去说太多的话,无论如何,说话总是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只可惜,这个对手永远不再有学习提高的能力了,只能是辜负了他的一番美意。
更何况,他也不想听对手说什么自报家门之类的。本就没必要知道你的来头,只需要认准一件事情:你要我的命,那我就先了你的。如此公平。
江湖中,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对手,在刺客还没有愚蠢的自报家门之前,先帮他永远的守住秘密,也是一个自己最喜欢的选择方式,只要一切没有放到台面上,没有昭示天下,大家就仍旧可以假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也许甚至可以坐在一张桌子前把酒言欢。
也许,这就是江湖,一个充满血与火,酒与泪的江湖。
自己的这一双铁拳,就如同奔马的铁蹄,陪着主人踏过千山万水,闯过刀山火海,征服过诸多武装到牙齿的嗜血对手,它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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