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传第四十七

印绶归,曰‘臣以肺腑幸得待罪,固非其任,魏其言皆是’。如此,上必多君有让,不废君。魏其必内愧,杜门齰舌自杀。③今人毁君,君亦毁人,譬如贾竖女子争言,何其无大体也!”武安谢罪曰:“争时急,不知出此。” 注①集解汉书音义曰:“秃老翁,言婴无官位扳援也。首鼠,一前一却也。” 索隐案:谓共治一老秃翁,指窦婴也。服虔云“首鼠,一前一却也”。 注②集解苏林曰:“何不自解释为喜乐邪?”索隐案:小颜云“何不自谦逊为可喜之事”。音许既反。 注③索隐案:说文云“齰,啮也”。音侧革反。 于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颇不雠,①欺谩。劾系都司空。②孝景时,魏其常受遗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及系,灌夫罪至族,事日急,诸公莫敢复明言于上。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幸得复召见。书奏上,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③诏书独藏魏其家,家丞封。④乃劾魏其矫先帝诏,罪当□市。五年十月,⑤悉论灌夫及家属。魏其良久乃闻,闻□恚,病痱,⑥不食欲死。或闻上无意杀魏其,魏其复食,治病,议定不死矣。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⑦故以十二月晦⑧论□市渭城。⑨ 注①正义雠音巿周反,对也。言簿责魏其所言灌夫实颍川事,故魏其不对为欺谩者也。 注②索隐案:百官表云宗正属官,主诏狱也。正义如淳云:“律,司空主水及罪人。” 注③集解如淳曰:“大行,主诸侯官也。”索隐案:尚书无此景帝崩时大行遗诏,乃魏其家臣印封之。如淳说非也。正义天子崩曰大行也。按:尚书之中,景帝崩时无遗诏赐魏其也。百官表云诸受尚书事也。 注④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家臣印封遗诏。” 注⑤集解徐广曰:“疑非五年,亦非十月。”索隐徐氏云疑非者,案武纪四年三月蚡薨,窦婴死在前,今云五年,故疑非也。正义汉书云元光四年冬,魏其侯婴有罪□巿。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按:五年者,误也。 注⑥索隐痱音肥,又音扶味反,风病也。 注⑦集解张晏曰:“蚡伪作飞扬诽谤之语。” 注⑧集解徐广曰:“疑非十二月也。”骃案:张晏曰“月晦者,春垂至也”。 索隐着日月者,见春垂至,恐遇赦赎也。 注⑨正义故咸阳也。 其春,武安侯病,①专呼服谢罪。②使巫视鬼者视之,见魏其、灌夫共守,欲杀之。竟死。子恬嗣。③元朔三年,武安侯坐衣襜褕④入宫,不敬。⑤ 注①正义其春,即四年春也。元光四年十月,灌夫□巿。十二月末,魏其□巿。至三月乙卯,田蚡薨。则三人死同在一年明矣。汉以十月为岁首故也。秦楚之际表云,十一月,十二月,端月,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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