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一百二张释之冯唐列传第四十二

闻魏尚为云中守,⒂其军市租尽以飨士卒,私养钱,⒃五日一椎牛,飨宾客军吏舍人,是以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虏曾一入,尚率车骑击之,所杀其觽。夫士卒尽家人子,⒅起田中从军,安知尺籍伍符。⒆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莫府,[二0]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其赏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为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由此言之,陛下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臣诚愚,触忌讳,死罪死罪!”

文帝说。是日令冯唐持节赦魏尚,复以为云中守,而拜唐为车骑都尉,主中尉及郡国车士。

注①索隐上音朝,早也。下音乃何反,县名,属安定也。正义在原州百泉县西北十里,汉朝毶县是也。

注②正义北地郡,今宁州也。

注③索隐案:都尉姓孙名卬。

注④集解韦昭曰:“此郭门之阃也。门中橛曰阃。”索隐橛音其月反。正义阃音苦本反。谓门限也。

注⑤索隐案:谓军中立市,市有税。税即租也。

注⑥索隐案:六韬书有选车之法。

注⑦索隐如淳云:“彀音构。彀骑,张弓之骑也。”

注⑧集解服虔曰:“良士直百金也。”或曰直百金,言重。索隐晋灼云:“百金取其贵重也。”服虔曰:“良士直百金也。”刘氏云:“其功可赏百金者。”

事见管子及小尔雅。

注⑨索隐案:崔浩云“乌丸之先也。国在匈奴之东,故云东胡也”。

注⑩集解徐广曰:“澹,一作‘襜’。”索隐澹,丁甘反。一本作“檐槛”。

注⑾索隐几音祈。

注⑿索隐按:列女传云“邯郸之倡”。正义赵幽王母,乐家之女也。

注⒀索隐按:开是赵之宠臣。战国策云秦多与开金,使为反闲。

注⒁索隐聚音似喻反。汉书作“溊”。本齐将也。正义绝庾反。

注⒂集解汉书曰:“尚,槐里人也。”正义云中郡故城在胜州榆林县东北三十里。

注⒃集解服虔曰:“私廪假钱。”索隐按:汉书“市肆租税之入为私奉养”,服虔曰“私廪假钱”是也。或云官所别廪给也。

注⒄索隐椎音直追反,击也。

注⒅索隐按:谓庶人之家子也。

注⒆集解如淳曰:“汉军法曰吏卒斩首,以尺籍书下县移郡,令人故行,不行夺劳二岁。五符亦什伍之符,约节度也。”或曰以尺简书,故曰尺籍也。索隐按:尺籍者,谓书其斩首之功于一尺之板。伍符者,命军人伍伍相保,不容奸诈。注“故行不行”,案谓故命人行而身不自行,夺劳二岁也。“故”与“雇”同。

注[二0]索隐按: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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