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谁说要做你的未婚妻来着?”郑若渝抬起头,轻轻给了对方一个白眼。然而,手却乖乖地将毛衣从包里掏了出来,在李若水的胸前快速比较,“我第一次织,如果不好看,你可不准……”
好像,不光是不好看,而且跟对方的身材差了太多。肩膀宽度足足差了四分之一,袖子只能勉强能盖住手肘,前襟却根本挡不住肚脐。
“我最近训练强度大,骨架给拉开了一些!”李若水非常体贴,唯恐未婚妻尴尬,抢先笑着给对方找理由。
“我回去拆了重新织!”郑若渝却懊恼得眼睛发红,一把将毛衣抢了回来,胡乱团了团,塞进手包,“我,我可真笨,居然,居然连你多高都不知道!”
“没事,真的没事,毛线有弹性,说不定撑一撑就大了!”李若水哪里肯依,一边笑呵呵地安慰,一边伸手往回抢。
毛衣,女朋友亲手织的!怎么忍心随笔毁掉?要知道,军士训练团一期生四百人,二期三期加起来八百人,有女朋友者还不到三分之一。并且这三分之一里头,最近还有一多半儿的女方家里,给男方下达了最后通牒。要么退婚,要么退役,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像自家女朋友这般非但不拖后腿,而且亲自送来毛衣的,乃是天底下独一份,傻瓜才不懂得珍惜!
“你,你放手!小心被人看见了笑话!”郑若渝是个完美主义者,不愿意自己给未婚夫织的第一件毛衣就变成摆设,坚持要将毛衣“回炉”。
李若水却坚决不肯,继续笑着补充,“没事儿,真的没事儿。我喜欢,留着做个纪念也好。若渝,你听我说,马上可能就要打仗了,我可能很快就必须下去带兵。万一……”
话说到一半儿,二人忽然不约而同地松开了手,任由装着毛衣的皮包缓缓坠落于地。马上要打仗了,打仗肯定会死人的。子弹飞过来,可不管你是官还是兵,更不会管你读过多少书,有没有女朋友,家中是贫是富。
有些话,其实不必说出来。眼神交汇的刹那,就已经表达得清清楚楚。李若水笑了笑,弯腰捡起了皮包,用手掌轻轻擦去上面的土,将它和里边的毛衣一并交还给郑若渝,“如果你想改,就拿回去改吧!最近不要出城了,小鬼子已经给二十九军下了最后通牒,而我们已经退无可退。双方说不定哪天就得打起来。若是那之前我有了假期,就回去看你!”
“我再给你织一件!”郑若渝先是坚定地摇了摇头,然后将毛衣取出来,放进了李若水掌心,“等新毛衣织好了,再换这件。这些天,无论你听到我家人说什么,你都别往心里去。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这,是她今晚最想说的话,大战将起,她知道李若水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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