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可怕的身份

安德森见我屈服,用手指比成一把手枪的姿势,大笑了起来,“其实吧,在这个年代,枪永远比刀快!更不用说有几百把枪对着你了,你说呢?哈哈哈……”

虽然很讽刺,但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现在的我根本没有任何选择。

我把两只手高高举起,无奈一笑,“我会记住今天所发生的一切!”

“嘿嘿,我也会记住!”安德森把墨镜摘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擦拭了一下,重新带上后,挥了挥手,用英文对着手下说了句我听不懂的话,只见,好几个人把我捆了起来,塞进了一辆黑色的雪佛兰,紧接着安德森忽然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针筒,迅速的在我脖子上插了进去。

我的脑袋顿时天昏地暗,是麻醉剂!

我浑身使出一点力气,只能无力的抓着这老混蛋的衣领,直到两眼一番彻底失去知觉……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当我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我努力撑起身子,观察了一下四周,应该是一家酒店的客房……

睡了这么久,按道理脑子应该昏昏沉沉的,可现在我的却是出奇的清醒,全身每处关节仿佛都得到了足够的休息,说不出的轻松,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以前的老伤,六处肋骨断裂的地方已经被人重新接上了……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被人打开,走进来的是那个安德森,他还是那身滑稽的装束,他刚刚关上门,我就已经冲了上去,一把抓住他的脖子,冷冷道:“你到底是谁!?我在哪里??”

他被我掐着喉咙,虽然呼吸有些困难,但是他脸上一点都不慌张,他用手指指了指我的胸口,我下意识朝自己的胸口看去,只见五六个红点点在我胸口晃动……

我不由向窗外看去,呵呵,对面的房子里果然有五把狙击枪对准着我,难怪这小子有恃无恐。

在光天化日下,在繁华的大街上,居然能出动大批军队,这个老混蛋应该是个大人物。

我叹了口气,如果他想杀我的话,我不会活这么久的,想通这些,我也无所谓了,松开手颓然往床上一坐,“你到底想做什么,直接说吧。”

 安德森嘿嘿一笑,往我旁边也坐了下来,笑嘻嘻的说,“小伙子火气别这么大嘛,我又不是什么坏人。”

    你不是坏人?见鬼去吧。

安德森一直盯着我看,越看眼神越亮,好像发现了宝藏一般,“小伙子,你知道你昏迷多久了?”

我皱起了眉头,继续听着。

“整整半个月!”安德森赞叹道:“肋骨断了这么多,竟然没伤及内脏,也算是奇迹了!告诉我,你是怎么撑过来的?”

我看着窗外,这些天所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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