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可是人生哪能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人也没有从认识一次机会。
叶蓁蓁尝试着将披风解下来,可是不知道易初良打的什么结,拉扯了半天也依然坚固地现在脖子上。
易初良见状,将红色的小伞塞到了她的手中,“帮我举着。”
叶蓁蓁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就觉得双脚腾空起来。
“你快放我下来!”
易初良背着叶蓁蓁在雪地中走着,“你曾经脚踝伤过,一到阴天雪天就会痛。你放心这路上没有其他人,等我到了地方就把你放下来,不会有些人看到的。”
叶蓁蓁脚踝受伤就是因为小时候刘西风放恶狗咬她,她情急之下爬上了大树,就在下来的时候脚脖子拐了一下。
从那以后,每到阴雨雪天时,脚腕受伤处总是会觉得有些不舒服。
听到了易初良回忆起往事,叶蓁蓁挣扎的动作一愣。
如果不是刚才脚腕真的觉得有些疼痛,或许连她自己都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她没有想到,易初良竟然还记得这么久远的事情。
易初良一步一个脚印,将厚厚的雪踩得拖出了一根长长的尾巴。
“蓁蓁,芙蓉镇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吧。你还记不得有一年冬天下雪,你拉着我要去吃糖葫芦,结果糖葫芦卖没了,这时候一个小公子走了过来,你抢了他的葫芦就跑。”
“那么远的事情谁还记得。”
叶蓁蓁嘴上虽然怎么说,但是对于这件事情她是记得的。
因为那一天是她自从父亲和母亲离开之后,第一次吃到糖葫芦。
那一串糖葫芦其实并没有多甜,比起母亲曾经给她买的糖葫芦酸涩很多,酸得让人眼泪和鼻涕流出来。
或许这段事情对于易初良来说不过是一个人生的小插曲,可是对于叶蓁蓁而言,那一天并不是那么好过的。
被抢了糖葫芦的那个男孩很快就带着几个哥哥来找她报仇,她被踢了很多脚后,对方才肯罢手。
叶蓁蓁叹了一口气。
听到这声叹息,易初良不知道哪里说错了话,“怎么了?”
“没什么,前面就是九王府了,你放我下来吧,今天谢谢你。”
易初良没有再勉强,缓缓地将叶蓁蓁放在了地上。
厚厚的雪已经没过了脚踝,叶蓁蓁双脚沾地的时候疼痛感瞬间加剧,就好像是千万根银根同时扎进了骨头的缝隙中一样,痛得额头的汗珠冒了出来。
“怎么了?”
易初良见她脸色不对,伸手扶在了叶蓁蓁的手臂上。
“没事,就是脚滑了。”
她再一次试图解开领口上的死结,反而把自己越缠越紧,以至于最后已经毫无空隙的勒在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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