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心生一计,立即把白芷叫来,她笑得见眼不见牙,“这株芦荟有奇效,宫里没几人知道它的好处。你带上一盆,送到东宫,就当是当日在御花园冲撞太子殿下的赔礼。”
白芷一看是接触任务目标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推辞,起了一株长势极好的芦荟,就往东宫去了。
晌午的日头毒辣,好在她生性体凉,但也架不住古人内衣,里衣,外服的三层包裹,几乎是汗如雨下。
所以,对于突然冒出的拦路虎,她几乎是满脸的不耐,忍都忍不住。
皇后的宝贝疙瘩,唯一的儿子玄夙,从小就大补之物,珍奇异食,灵芝人参不要钱地喂,结果营养太齐全,硬是从体弱多病的细胳膊细腿,补成一个粗胳膊粗腿,看不见眼睛的肉球,看着眼前眉清目秀,几乎比他最宠的枕边人,还要美的小太监,芝兰玉树地立在他身前,只是瞬间就心生欢喜。
“喂,你叫什么?”他被人宠惯了,连问话都是恶声恶气地。
白芷没答,他身边最红的太监,也就是小顺子,冷冷瞧了她一眼,就转过头,一脸献媚地替她回了话,“九殿下,他叫小平子,是和奴才一同入宫的,现在在丽贵人手下做事。”
“丽贵人是谁?”玄夙不屑,努力地上挑他离眉飞入鬓差十万八千里的朗眉,因为他看玄烨做起这个动作,几乎俊地惨绝人寰,就霸道地据为己有了,“只要不是父皇手底下的人,我想要,谁都不敢拒绝!”
小顺子连忙称是,“九殿下是谁,未来的储君,谁敢忤逆您的意思。”
“嘿嘿嘿,那是,我可是……”
“九殿下人中之龙,做奴才的自然憧憬至极。”一看两人还有的啰嗦,快要被晒化的白芷开了口,声音像一道清泉,悦耳动听,打消了玄夙被打断话的怒气,“只是奴才有命在身,不能误了时辰,还望殿下海涵,让奴才过去。”
“你手里的是什么?”玄夙却对她手捧的芦荟产生了好奇。
“就是不值一提的植株,丽贵人吩咐要马上送到东宫,请容奴才过去。”
“我看这盆植株挺新奇的,送到东宫干嘛,那个野种也不会欣赏,干脆连盆带你都送给我吧。”他说得理直气壮,好像他的话就是天经地义一样。
白芷却冷了表情,“九殿下,这恐怕恕难从命。”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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