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年,山南遣寨官子入国学。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入国学,并献奄竖数人。帝曰:“彼亦人子,无罪刑之,何忍?”命礼部还之。部臣言:“还之,虑阻归化之心,请但赐敕,止其再进。”帝曰:“谕以空言,不若示以实事。今不遣还,彼欲献媚,必将继进。天地以生物为心,帝王乃可绝人类乎?”竟还之。五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绍遣使告父丧,谕祭,赐赙册封如前仪。

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国学,赐巾服靴绦、衾褥帷帐,已复频有所赐。一日,帝与群臣语及之。礼部尚书吕震曰:“昔唐太宗兴庠序,新罗、百济并遣子来学。尔时仅给廪饩,未若今日赐予之周也。”帝曰:“蛮夷子弟慕义而来,必衣食常充,然后向学。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违之。”明年,中山遣国相子及寨官子入国学,因言:“右长史王茂辅翼有年,请擢为国相。左长史朱复,本江西饶州人,辅臣祖察度四十余年不懈。今年逾八十,请令致仕还乡。”从之,乃命复、茂并为国相,复兼左长史致仕,茂兼右长史任其国事。十一年,中山遣寨官子十三人入国学。时山南王应祖为其兄达勃期所弑,诸寨官讨诛之,推应祖子他鲁每为主,以十三年三月请封。命行人陈季若等封为山南王,赐诰命冠服及宝钞万五千锭。

琉球之分三王也,惟山北最弱,故其朝贡亦最稀。自永乐三年入贡后,至是年四月始入贡。其后,竟为二王所并,而中山益强,以其国富,一岁常再贡三贡。天朝虽厌其繁,不能却也。其冬,贡使还,至福建,擅夺海舶,杀官军,且殴伤中官,掠其衣物。事闻,戮其为首者,余六十七人付其主自治。明年遣使谢罪,帝待之如初,其修贡益谨。二十二年春,中山王世子尚巴志来告父丧,谕祭赐赙如常仪。

仁宗嗣位,命行人方彝诏告其国。洪熙元年命中官赍敕封巴志为中山王。宣德元年,其王以冠服未给,遣使来请,命制皮弁服赐之。三年八月,帝以中山王朝贡弥谨,遣官赍敕往劳,赐罗锦诸物。

山南自四年两贡,终帝世不复至,亦为中山所并矣。自是,惟中山一国朝贡不绝。

正统元年,其使者言:“初入闽时,止具贡物报闻。下人所赍海、螺壳,失于开报,悉为官司所没入,致来往乏资,乞赐垂悯。”命给直如例。明年,贡使至浙江,典市舶者复请籍其所赍,帝曰:“番人以贸易为利,此二物取之何用,其悉还之,著为令。”使者奏:“本国陪臣冠服,皆国初所赐,岁久敝坏,乞再给。”又言:“小邦遵奉正朔,海道险远,受历之使,或半岁一岁始返,常惧后时。”帝曰:“冠服令本邦自制。《大统历》,福建布政司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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