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五钱银子,留了他酒饭。宋钦吾写道:
诉状监生晁源,系见任北直通州知州晁思孝子,诉为指命图财事:
不幸取刁恶计都女为妻,本妇素性不贤,忤逆背伦,不可悉数。昨因家
事小嫌,手持利刀,要杀源对命。源因躲避,随出大街撒泼。禹承先、
高氏等劝证。自知理屈,无颜吊死。计都率领虎子计巴拉并合族二百余
人蜂拥入家,将源痛殴几死,门窗器皿打毁无存,首饰衣服抢劫一空。
仍要诈财,反行刁告,鸣冤上诉。被诉:计都、计巴拉、计氏族棍二百
余人。干证:禹承先、高氏。
于十二月,亦赴武城县递准,佥了票,仍给了原差拘唤。晁源虽有钱有势,但甚是孤立。他平时相厚那些人又都不是那老成有识见的人,脱不了都是几个暴发户,初生犊儿。别的倒有许多亲朋,禁不得他父子们刻薄傲慢,那个肯强插来管他?真是个“亲戚畔之”的人。计老头虽然穷了,族中也还成个体面,只看昨日入敛的时节,不招而来的男妇不下二百多人,所以晁大官也甚是有些着忙。但俗语说得好:“天大的官司倒将来,使那磨大的银子罨将去”,怕天则甚?只是人心虽要如此,但恐天理或者不然。且看后来怎生结束。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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