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八十七

○徐浩 赵涓 子博宣 卢南史附 刘太真 李纾 邵说 于邵 崔元翰于公异

吕渭 子温 恭 俭 让 郑云逵 李益 李贺

徐浩,字季海,越州人。父峤,官至洛州刺史。浩少举明经,工草隶,以文学为张

说所器重,调授鲁山主簿。说荐为丽正殿校理,三迁右拾遗,仍为校理。幽州节度使张

守珪奏在幕府,改监察御史。丁父忧,服除,授京兆司录,以母忧去职。数年,调授河

南司录,历河阳令,以善政称。拜太子司议郎,迁金部员外郎,历宪部郎中。安禄山反,

出为襄阳太守、本郡防御使,赐以金紫之服。肃宗即位,召拜中书舍人,时天下事殷,

诏令多出于浩。浩属词赡给,又工楷隶,肃宗悦其能,加兼尚书左丞。玄宗传位诰册,

皆浩为之,参两宫文翰,宠遇罕与为比。除国子祭酒,坐事贬庐州长史。代宗征拜中书

舍人、集贤殿学士,寻迁工部侍郎、岭南节度观察使、兼御史大夫,又为吏部侍郎、集

贤殿学士。坐以妾弟冒选,托侍郎薛邕注授京尉,为御史大夫李栖筠所弹,坐贬明州别

驾。

德宗即位,征拜彭王傅。建中三年,以疾卒,年八十,赠太子少师。初,浩以文雅

称;及授广州,典选部,多积货财,又嬖其妾侯莫陈氏,颇干政事,为时论所贬。

赵涓,冀州人也。幼有文学。天宝初,举进士,补郾城尉,累授监察御史、右司员

外郎。河南副元帅王缙奏充判官,授检校兵部郎中、兼侍御史,迁给事中、太常少卿,

出为衢州刺史。

永泰初,涓为监察御史。时禁中失火,烧屋室数十间,火发处与东宫稍近,代宗深

疑之,涓为巡使,俾令即讯。涓周历需囿,按据迹状,乃上直中官遗火所致也,推鞫

明审,颇尽事情。既奏,代宗称赏焉。德宗时在东宫,常感涓之究理详细,及刺衢州,

年考既深,又与观察使韩滉不相得,滉奏免涓官,德宗见其名,谓宰臣曰:“岂非永泰

初御史赵涓乎?”对曰:“然。”即拜尚书左丞。无何,知吏部选,扈从梁州。兴元元

年卒,赠户部尚书。

子博宣,登进士第,文章俊拔,性率多酒。陈许节度使曲环辟为从事,宾筵之间多

所忽略,环不能容。朝廷方讨淮、蔡,环诬奏博宣受吴少诚赂为反间,又妄说国家休咎,

扇惑军情。时博宣权知舞阳县事,诏令环决杖四十,流于康州,人皆以为枉。

先是,侍御史卢南史坐事贬信州员外司马,至郡,准例得吏一人,每月请纸笔钱,

前后五年,计钱一千贯。南史以官闲冗,放吏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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