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五十七 玄宗诸子

惠妃。妃泣诉于玄宗,以太子结党,将害于妾母子,亦指斥于至尊。玄

宗惑其言,震怒,谋于宰相,意将废黜。中书张九龄奏曰:“陛下纂嗣鸿业,将三十年,

太子已下,常不离深宫,日受圣训。今天下之人,皆庆陛下享国日久,子孙蕃育,不闻

有过,陛下奈何以一日之间废弃三子?伏惟陛下思之。且太子国本,难于动摇。昔晋献

公惑宠嬖之言,太子申生忧死,国乃大乱。汉武威加六合,受江充巫蛊之事,将祸及太

子,遂至城中流血。晋惠帝有贤子为太子,容贾后之谮,以至丧亡。隋文帝取宠妇之言,

废太子勇而立晋王广,遂失天下。由此而论之,不可不慎。今太子既长无过,二王又贤,

臣待罪左右,敢不详悉。”玄宗默然,事且寝。其年,驾幸西京,以李林甫代张九龄为

中书令,希惠妃之旨,托意于中贵人,扬寿王瑁之美,惠妃深德之。二十五年四月,杨

洄又构于惠妃,言瑛兄弟三人与太子妃兄驸马薛鏽常构异谋。玄宗遽召宰相筹之,林甫

曰:“此盖陛下家事,臣不合参知。”玄宗意乃决矣。使中官宣诏于宫中,并废为庶人,

鏽配流,俄赐死于城东驿。天下之人不见其过,咸惜之。其年,武惠妃数见三庶人为崇,

怖而成疾,巫者祈请弥月,不痊而殒。

瑛有六男:俨、伸、倩、俅、备、亻敬。庆王琮先无子,瑛得罪后,玄宗遣鞫之。

天宝中,俨为新平郡王、光禄卿同正员,伸为平原郡王、宗正卿同正员,俅为嗣庆王。

宝应元年,诏雪瑶、瑛、琚之罪,赠瑛为皇太子,瑶、琚复赠为王。

棣王琰,玄宗第四子也,初名嗣真。开元二年十二月,封为鄫王。十二年三月,改

封棣王,仍改名洽。十五年,遥领太原牧、太原已北诸军节度大使。二十二年,加太子

太傅,余如故。二十四年,改名琰。天宝元年六月,遥领兼武威郡都督、河西陇右经略

节度大使。

先是,琰妃韦氏有过,琰怒之,不敢奏闻,乃斥于别室。宠二孺人,孺人又不相协。

至十一载,孺人乃密求巫者,书符置于琰履中以求媚。琰与监院中官有隙,中官闻其事,

密奏于玄宗,云琰厌魅圣躬。玄宗使人掩其履而获之。玄宗大怒,引琰诘责之。琰顿首

谢曰:“臣之罪合死矣,请一言以就鼎镬。然臣与新妇,情义绝者,二年于兹,臣有二

孺人,又皆争长。臣实不知有符,恐此三人所为也。惟三哥辩其罪人。”及推问之,竟

孺人也。玄宗犹疑琰知情,怒未解,太子已下皆为请,命囚于鹰狗坊中,绝朝请,忧惧

而死

(本章未完,请翻页)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