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丞相韦玄成等又议七庙外,寝园皆无复。议者亦以祭不欲数,宜复古四时祭于庙。后刘歆引《春秋传》‘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墠则岁贡’。后汉陵寝之祭无传焉。魏、晋以降,皆不祭墓。国家诸陵日祭请停如礼。”疏奏,天子以语侍臣曰:“礼官言诸陵不当日进食。夫礼以人情沿革,何专古为?乾陵宜朝晡进奠如故。昭、献二陵日一进,或所司苦于费,可减朕常膳为之。”
开元十五年敕:“宣皇帝、光皇帝陵,以县令检校,州长官岁一巡。”又敕:“岁春、秋巡陵,公卿具仗出城,至陵十里复。”
十七年,玄宗谒桥陵,至需垣西阙下马,望陵涕泗,行及神午门,号恸再拜。且以三府兵马供卫,遂谒定陵、献陵、昭陵、乾陵乃还。
二十三年,诏:“献、昭、乾、定、桥五陵,朔、望上食,岁冬至、寒食各日设一祭。若节与朔、望、忌日合,即准节祭料。桥陵日进半羊食。”二十七年,敕公卿巡陵乘辂,其令太仆寺,陵给辂二乘及仗。明年,制:“以宣皇帝、光皇帝、景皇帝、元皇帝追尊号谥有制,而陵寝所奉未称。建初、启运陵如兴宁、永康陵,置署官、陵户,春、秋仲月,分命公卿巡谒。二十年诏: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岁四时、八节,所司与陵署具食进。”天宝二年,始以九月朔荐衣于诸陵。又常以寒食荐饧粥、鸡球、雷车,五月荐衣、扇。
陵司旧曰署,十三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令为台令,升旧一阶。是后诸陵署皆称台。
大历十四年,礼仪使颜真卿奏:“今元陵请朔、望、节祭,日荐,如故事;泰陵惟朔、望、岁冬至、寒食、伏、腊、社一祭,而罢日食。”制曰:“可。”贞元四年,国子祭酒包佶言:“岁二月、八月,公卿朝拜诸陵,陵台所由导至陵下,礼略,无以尽恭。”于是太常约旧礼草定曰:“所司先撰吉日,公卿辂车、卤薄就太常寺发,抵陵南道东设次,西向北上。公卿既至次,奉礼郎设位北门外之左,陵官位其东南,执事官又于其南。谒者导公卿,典引导众官就位,皆拜。公卿、众官以次奉行,拜而还。”
故事,朝陵公卿发,天子视事不废。十六年,拜陵官发,会董晋卒,废朝。是后公卿发,乃因之不视事。
元和元年,礼仪使杜黄裳请如故事,丰陵日祭,崇陵唯祭朔、望、节日、伏、腊。二年,宰臣建言:“礼有著定,后世徇一时之慕,过于烦,并故陵庙有荐新,而节有遣使,请岁太庙以时享,朔、望上食,诸陵以朔、望奠,亲陵以朝晡奠,其余享及忌日告陵皆停。”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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