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商代的政教(1)

毫,居河北。

殷益衰。

帝乙的儿子,就是纣了。

公元一**八、九九年间,河南安阳县北的小屯,曾见龟甲兽骨。有的刻有文字。考古的人,谓其地即《史记·项羽本纪》所谓殷墟,或者是武乙所都。据以研究商代史事和制度的颇多,著书立说的亦不少。但骨甲中杂有伪品,研究亦未充分,所以其所得之说,尚未能据为定论。殷代政教,见于书传,确然可信的,则古书中屡说殷质而周文。可见其时的风气尚较周代为质朴;一切物质文明的达,亦尚不及周朝。又商人治地之法,名为助法。是把田分别公私。公田所人归公;私田所人,则全归私人所有。但借人民之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故名为助,这确较夏代的贡法,进步多了。

6.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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