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午五点五十分,书福到了江滨公园,手里拿着生平所买的第一朵玫瑰,像宗教徒守护着圣物,满怀期待地等着,激动得心里像有迎亲乐队在锣鼓喧天。自豪地想,终于轮到自己献花表白,当男主角了。以前总傻乎乎地以为玫瑰的价格跟某些女孩子的眼光一样,高不可攀,因此买花付钱时惊异地问花店小姐:“不会吧,才三块啊!?”好像没被人痛宰一刀不痛快似的。
他虔诚的站在一棵榕树下,没敢坐在旁边的石桌上,深怕亵渎了神圣的爱情。心急得每分钟看几次表。来往的男女全尽义务地看杨书福一眼。书福已然没有昨天的忸怩不安,为数不多的羞涩也荡然无存,坦然而快乐地迎视对方的目光。
已经六点十分了,晓玲还不见踪影。该不会不来了吧。那就全完了,这么长的路,独自一人怎么走回去——其实路并不长,到学校也就二十分钟的脚程。这第一朵玫瑰花,难道就这样任它枯萎了吗?
正心急如焚,忽然,远远的,晓玲走来了。
书福的心立刻快乐得像等到花儿都谢了的高中生,终于收到梦寐以求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信函;等她走近了,书福看她一反常态的矜持,脸上没有平时嫣然如花的笑容,显得万分为难的样子,便觉得不对劲,心里的希望与快乐马上冷缩得像高中生打开信封时,发现录取自己的并不是梦寐以求的大学。
可是书福这时候已经欲罢不能了,想无论如何先表白了再说,于是整了整嗓子,鼓起勇气,手持玫瑰,心花怒放地迎上去,深情然而口吃地说:“晓玲,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像痴情的诗人,用五彩缤纷的如花妙语,日夜不停地将你赞美的,就像艺术家歌颂美,哲学家赞美真理,粉丝崇拜偶像一样。”
这话是他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想好并决定用它的。对于一心追求曾经拥有的人,求爱表白不过是家常便饭的走过场,甚至常常略而省之,开门见山,自然不必太过费心,能达到目的就行了,不必苛求完美;可对于追求天长地久的唯美主义者来说,他的生活就是一种创作,他要把人生的每一秒钟,都雕琢成艺术品,因为他知道人生的每一秒都是不可重复、一生一度的,做过的事、说过的话会马上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不能让时光倒流,好换上刚想到的更动人心弦之语,重新再说一遍,更不能像小说剧本,纵然都发表上映十年八年了,也还能大刀阔斧地删改,做完整容手术后又再度出版重拍。因此说之前就得千锤百炼地想好词句,力求尽善尽美,好让回忆浪漫唯美。
看了情书,晓玲就知道书福要向自己表白了。
倒底要不要答应他呢?昨夜为这事,她踌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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