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福找了份跑业务的工作,推销3721网络实名,因为实在没有适合他的工作,只能将就着了;虽然不喜欢跑业务,讨厌整天跟陌生人接触,无奈一无所长,而又债台高筑,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加上天生了一张血盆大口,不得不千方百计喂饱它,哄乖它,宛如姿色平平、上了年纪而仍未出嫁的女人,或者才华泛泛,相貌平平,身家空空,上了年纪而仍未娶妻的男人,迫于压力,只好胡乱找个对象脱离苦海,不求荣华富贵,但求日子安宁。
当然也为了更一进步验证自己的想法:只有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才能更好地激发出一个人的潜能,在心旷神怡中,成就非凡;而做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工作,只会让人感觉索然无味,久而久之便身如枯木,心如死灰,生趣全无。
另外,他对跑业务也颇为好奇——不必整天呆在小房间或者办公室里,累了还可以偷懒、东游西逛,不受老板的约束,想去约会晓玲都可以——很想体验一番,看看那样的生活究竟什么滋味。
一个人在穷困之时,还敢拿自己当实验品做研究,不能不让人钦佩。
虽是走投无路而为之,书福却也思虑周全:担心做不出业绩,他希望能找一份有底薪的——其实连笨蛋都会这么想;因为所学专业是计算机,他希望找一份销售电脑硬件或者网络产品的工作——其实大可不必;接送意中人上下班,是无与伦比的赏心乐事,书福不愿放弃跟她在一起的机会,总觉得放弃便意味着放弃幸福,而幸福是他所追求的,便希望找家地址在她公司附近的公司——当真是个情种。
选中三全齐美的公司并不难,面试也很快轻而易举地通过,负责面试的人,只走过场般问了些不痛不痒的问题,便通知他第二天来上班,书福快乐得觉得没劲。
他上街买了个二十块钱的廉价单肩包,在他看来那是业务员的必备之物和象征,好比摄影师的照相机、摇滚歌手的电吉他、书法家的毛笔;心里很想买那些做工精致、价格成百的背包,无奈身为穷光蛋无力挥金如土,只好从长计议。
公司把福州城切蛋糕般分成若干块,每个业务员一块,这一块里的生意全是你的,别人不能来抢你的,你也不能去抢别人的。
业务经理告诉书福,出去跑就是一条街一条街地扫过去,写字楼一幢不漏,企事业单位一家不落,美其名曰“扫街”。
书福以前看过一些市场营销的书,当时看得津津有味,现在他才发现所看一无所用,只有像经理说的那样一家家扫荡过去。
时值盛夏,一年中最适宜制造生产汗水的季节,书福无遮无挡地在炙热的太阳底下骑车,不一会儿,就浑身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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