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高手低。有句话叫“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其实就是对人生阅历的一种概述。年长一点的人未必有多少知识,但是他们的阅历本身就是一门学问,聪明的年轻人会学习,会用尊敬的方式纳为己用。贾匪是聪明的年轻人,所以他这么做了,况且他是来办事的,关系越熟络事情就越好办。
见面的第一句话就令王英很受用,对眼前这个年轻人对生好感:“你就是贾贤侄吧,这位是?”向后看去,一个女子亭亭玉立。
“这位是沈叔的义女,庄蝶庄小姐。”
“哦,原来是贤侄女,快,里面请。”王英眼睛一亮,似有所悟。沈叔?义女?看来这个贾匪应该和沈黎庆关系不浅,这粘亲带故的可不能将他怠慢了。
不浅个屁!贾匪和沈黎庆总共才见过两次面,这个庄蝶还是早上才认识的。随口说一句沈叔就是要让对方误会。这年头,不怕脑袋灵,就怕脸皮厚,像贾匪这种既聪明脸皮又厚的能拿他怎么办,无解!
庄蝶看着他的背影,无赖地摇摇头。
几人落座,王英差人端上茶水,招呼二人饮用。呷上一口,贾匪叹道:“好茶。”
王英一喜,乐呵呵地腆着肚子,说:“贾贤侄此次前来……”
贾匪给他使了个眼色,王英意会,将话说了一半又停住,让身边的人都下去,拉上门,这才靠近又说:“贾贤侄此次来可是为捉奸细一事?”
贾匪点点头,“不瞒前辈,我和庄小姐此次前来正是奉了上头的密令。上头说了,定要在七日之内将奸细揪出,否则一干人等都脱不了干系。这件事,还望王前辈务必协助。”
七日!也就是一个星期,王英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这时间也太短了吧。”
贾匪是故意这么说的,要人办事,对方未必肯十成十地尽力,把十天说成七天,也好给自己留些余地。
“贾贤侄所说的一干人等……”王英小心翼翼地问。
贾匪往前凑凑,故意压低声音:“我看与王前辈谈得来,那就不妨直说了吧。这次这个事上头是下了密令的,抓到奸细大家都相安无事,否则便要动用刑堂,兴师问罪。据可靠消息,这回上头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
说罢,贾匪还比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王英吓得是一哆嗦,“是是是,我与贾贤侄自然是一见如故,不,是相见恨晚啊。那依贾贤侄看,这事怎么处理?”
“我心里有一点小办法。只是需要王前辈从旁协助,即使最后功败垂成,上头看到王前辈如此尽心尽力,想必也不会牵责于你。”
王英眼睛一转,“这说的哪里话,只要贾贤侄开口,我一定鼎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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