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了。
步行来到市区,菲拉姆好心的租下一辆稍大一些的摩的,载着丰天一星,开始了一天的城市之旅。而他的哥哥,早在刚进到城里的时候,便回家去了。
摩的,也就是改装了的,在车后面加挂一个车厢的摩托车,相比于出租车,这样的摩的,在南非更为常见,价钱也是十分的便宜,大街小巷,来回穿梭,也很方便快捷,是大部分旅客的首选。
汽车,其实凌珊也带来了,就放在她的储物空间里,但是本着入乡随俗的心思,便没有拿出来,反倒跟度蜜月一般,亲密的拉在一起,坐在摩的有些发硬的座椅上,一边听着菲拉姆的讲解,一边看着城市中各个十分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物。
中午时分,菲拉姆指引着摩的司机,来到一处稍显得偏僻的餐馆就餐。菲拉姆并不知道,丰天等人是完全不需要吃食物的,十分热情的拿着菜单,向凌珊介绍着当地的美食。
“菲拉姆,你们这里,有多少军阀势力?”等菜的功夫,薛涛出声问道。
菲拉姆心中有些好奇,但是却没有表现出来,“有多少矿场,就有多少势力!”
薛涛征求似的看了丰天一眼,见他点头,随即说道:“菲拉姆,你应该去学习中文,或许,或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在等着你···你明白我的一丝吗?”
菲拉姆能够远道海外求学,足以说明他不是愚笨之辈,但是他却故意装傻,装作听不懂薛涛的意思,“中国话,是一种十分神秘而且优美的语言,我曾经在外面的时候,也动过心思,想要学,但是你知道,不管发生什么,最后我都只会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这里···但是,我家乡的人,是不说中文的,所以我就没有学!”
“呵呵!”凌珊见菲拉姆一边说,一边偷偷的看向丰天,心下觉得有趣,便笑出声来。
饭菜上来的速度,并不算慢,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所有的饭菜便全齐了。
在南非,人们吃饭,都比较习惯用西方的刀叉,这点是从很久以前,由西方的殖民者传下来的习惯。
但是,这里的人们,最喜欢的事物,却是大米。肉类和面包,用刀叉吃起来,丝毫没有问题,但是面对米饭,却是让擅长使用筷子的众人感到十分的别扭。
吃米饭,当地人喜欢用叉子。盛饭的小盆里,用叉子取食上面的米饭,并不算什么难事,但是当上层的米饭吃光,只剩地下一层的时候,却让人有些为难了。
不管怎样运用手里的叉子,始终没有办法叉起地下的米饭,但是当地人,却可以很有耐心地用叉子压住饭粒,让其通过叉子之间的空隙往上挤,下面的米粒往上挤上面的,就这样一粒粒地汇成一满满一叉子,再从容送
(本章未完,请翻页)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