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双雄会(三)】

其实西方对东方的猜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更是不断地丰富其内容。特别是有关社会秩序井然的传说,成为欧洲人景仰的对象。

“至迟在汉元二世纪末,巴尔德萨纳已经开始讲述赛里斯(中国)人的法律禁止杀生、卖*、盗窃和崇拜偶像,广阔的国土上,看不到强盗贼人、奸夫*妇。”

在公元4世纪的时候,西塞尔对巴尔德萨纳的话进行了发挥,他说:“在我们之中或其他民族中的每一个地区,一概都存在有国王的法律,无论是成文法还是不成文法。在有些民族中具有成文法,另一些民族中的习惯则具有法律的效力。因为对于那些没有法律的民族来说,便以祖传的习俗取而代之。在这一类型的民族中,首先应该指出居住在大地边缘地带的赛里斯人。他们的法律是先祖的习惯,习惯法严禁他们卖*、盗窃、通奸、崇拜偶像和求神活动。因此,在他们之中既没有偶像也没有妓女,既没有通奸者也没有抢劫者,既没有杀人犯也没有盗贼。同样,阿瑞斯战神——一颗闪闪发光的星辰——也没有违背他们之任何人的自由仲裁法,也从来未强迫任何人去用铁器击毙自己的邻居或用石块袭击之;那些集聚在阿瑞斯身旁的刺激*者们也从来没有说服他们之中的任何人对邻居的妻亲发生爱慕之心。尽管阿瑞斯整天都处于天中央,但在赛里斯人中,先祖之法要比天体的威力更强大。”

同时期的历史学家马尔塞林还猜测了中国的地理位置:“在东方和距两个斯基泰地区远的地方,有一用高墙筑成的圆城郭将赛里斯国环绕了起来。这些地区以其土质肥沃和疆围辽阔而著称,西部与斯基泰接壤,北部和东部与被雪覆盖的沙漠相接,南部一直延伸到印度和恒河。”

东方的赛里斯以出产丝绸闻名,又是一个土地辽阔、物产丰富的国家,自然引起了一些欧洲人的非分之想,有人便把赛里斯作为西方征服的对象。贺拉斯在《颂诗》中描写了古罗马对赛里斯等东方民族的征服:“也许他(奥古斯都)能击退帕提亚人(安息人),使他们遭受应得的惨败,因为帕提亚人威胁着拉丁地区;也许他能战胜东方各地的民族,赛里斯人和印度人,……不,那些饮用深深的多瑙河水的人们,基提人、赛里斯人、不讲信义的帕提亚人以及那些诞生在泰西伊斯河畔的诸民族,他们决不违抗恺撒大帝的王法。”

汉元二世纪的罗马史家佛罗勒斯的《史记》,以赞颂的言辞宣扬奥古斯都的功绩时,还虚构了一个赛里斯人朝贺奥古斯都加冕的故事:不仅斯基泰人和萨尔马提人都派遣使者前来与媾和,“而且远到赛里斯人和地处太阳直照之下的印度人,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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