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慈命人将袁耀、袁胤二人送往小沛,一路上不得为难,二人谢过太史慈,自去了。太史慈自领魏休等人,带着袁术首级,从小路翻山越领往寿春而来,行了数日,这天来到一座深山之中,道路崎岖难行,时正晌午,众人饥渴难耐,方圆数十里没有人烟,太史慈远远望见远处树林之中,似有一户人家,遂领众人往去。到了近前,只见三间小屋,墙上挂着数张兽皮,院内堆积虎骨狼筋等物,一见便知乃一山中猎户之家。太史慈等人下马,屋中一少年出迎,太史慈观之,20上下年纪,膀大腰圆,神情精悍,太史慈打量一番,心中暗道:此人虽无十分高超之武艺,但一身本领,在普通人中,亦算出色。
那少年见太史慈仪表非俗,不敢怠慢,拱手施礼道:“请问将军高姓大名?”
太史慈还礼笑道:“我乃徐州刘玄德麾下,东莱太史慈也。”
那少年吃了一惊,端详片刻,伏地下拜道:“原来是刘皇叔义弟,名震天下的‘神箭将军’到此,我有眼不识泰山,请将军恕罪。“太史慈将其扶起,笑道:“虚名不值一提,不知壮士姓名?”
那少年道:“我姓刘名安,无字,祖居此地,以打猎为生。”
刘安!?太史慈闻言十分诧异,此人在三国之中,可算是个人物。《三国演义》第十九回记载,刘备在徐州被吕布所败,逃往兖州投曹*,路上断粮,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刘备问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刘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太史慈穿越前每次看书看到此处,都不由感叹:这个刘安,可称得上是当时刘备最大的“粉丝”,为了让刘备吃点肉,竟然把自己老婆杀了,这••••••此事正常人是决计做不出来的,实在不可理解,想来这人一定是个一根筋,做事认死理,完全不考虑其余。
(按《三国演义》所载,刘安家应在徐州与兖州之间,今为本书需要,将其安排在此处出现,请读者朋友们唔怪。)
见刘安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太史慈不由感到哭笑不得,忙笑道:“原来是刘壮士,幸会幸会。”
刘安热情道:“请太史将军与诸位在寒舍歇息片刻,我去弄点野味来,给诸位大人尝个新鲜。”
一听“野味”二字,太史慈立即头大,连忙将刘安拦住
(本章未完,请翻页)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