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妈呀,妖怪呀

“小狼啊,下次再来哦,记得带钱了,跟上次还有上上次上上上次一共十八次的饭钱一起付了啊,不然就要帮我洗多少天,我算算,应该是十八天的碗哦。”夜黑风高,天地寂静,可是玉兔儿饭店的灯还亮着,漂亮的老板娘送走了她的最后一个顾客。

“知道了!姐姐,我先飘了……”有气无力的声音回答,一个身影摇摇晃晃的摆了摆手,飘飘忽忽的飘走了。

“哎,小狼,真可怜。”老板娘看着那个飘飘忽忽的背影感叹怜惜,情不自禁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的小狼的情景。

那还是三年前,当时小狼才15岁,也是这样的深夜,自己就要打烊关门的时候,也样飘飘忽忽飘过来一个人影,怪吓人的,当时自己吃了一惊,闭上眼睛大声尖叫,接着就听见一声有气无力的弱弱的声音传来:“姐姐,还做生意吗,我饿了。”

人的声音!自己这才又胆量睁开眼晴,再次吓了一跳,大声尖叫,原来入眼的竟然是一个浑身是血的猪头,两眼乌黑,面部红肿,鼻子流血,身上的衣服也满是血迹,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姐姐,我好饿!”,弱弱的声音再次传来,接着只听见砰的一声响,这人就直直的仰面倒了,大刺刺的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喂,你没事吧。”这人还是个孩子,虽然被扁成猪头,但是还能看出来他的年纪,虽然长得高大,但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当时恻隐之心大起,就救了这个男孩子,没想自己多了一个三年的顾客,也多了一个屡次吃霸王餐的人,更是多了经常帮自己洗盘子的人,这人就是小狼。

这小狼着实可怜,据他说是个孤儿,就住在小镇的的破庙里,至于职业吗,妙手空空儿,这是是整个小镇里都知道的。只不过这个小狼是个笨贼,不但大肆宣扬自己是个贼,而且还明确表明了的自己的原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小偷也是有尊严的,因此,我一个月只偷三次,每一次只偷一百,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不偷同一个人。这就是我的原则。

尽管他是一个小偷,但镇子里的人们并不讨厌他,还很喜欢他,因为他还有一个兼职,就是镇子里的短工,谁家要帮忙,你不去找他他也来帮你,不但帮你把活干的漂漂亮亮,而且分文不取,给他报酬也不要,帮的多了,大家就不好意思了,让他偷就当是报酬了,但奇怪的,小狼从不偷镇里的人,要偷就偷路过镇子的人,而且只偷富人。所以小狼的生意经常不好,老是没钱,吃不饱穿不暖,没钱就到了店里吃霸王餐,老板娘也从不为难她,吃一次洗一天盘子,包三餐。所以小狼有钱就给,不够就记着,月末结账,下个月再

(本章未完,请翻页)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