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下。
“你恨我吗?”乐怡先开了腔。
“开始恨。现在一点也不恨了。一切都过去了。”
“你现在能理解我当时的表现和选择了吗?”
“理解,彻底地理解了。身边有我这样一个废物,家里家外的事都需要你来操持,你当时的压力太大了。我现在的感觉是我对不起你。我当时确实是你的一个累赘。”
“说心里话,我当初也认为你是个累赘。但是,我对天发誓,我从心里往外没有想跟你离婚的想法。离婚的念头,是你一次次在我们吵架时提出来后,我才有的。但是,即使这样,当我们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我在心里还是期盼你说NO。只要你当时不签字,我绝不会主动签名的……你信吗?”
“我相信你说的。咱们相处那么些年了,我能不了解你吗?在当时的情况下,你我离婚好像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按中国人的话说,天时、地利、人和,促成了后来的结局。天时地利能成就一个人的成功;天时地利也会让人有个错误的开始。如果说我们错了的话,那就是我们当初选择来到了美国。”
送走了乐怡,离我9月15日起程回国只剩5天了。
9月10日的下午,我突然想到,还有一位,我还没有跟人家——珍妮告别呢。怎么讲,珍妮也该算是我命中的女人吧。
在电话中,珍妮一听说我回来了,但马上又要走了,就着急得不得了。等她知道我可能是一去不复返了,她说什么都要见我一面。没办法,我只有等她开车来接我。
珍妮见到我后,又开车把我带到她住的公寓了。
我觉得我这样做,特对不起庞鹭。
前两天跟乐怡的那次,我觉得没什么,一切都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事。心里没有任何的内疚与负罪感。就像是我昨天晚上剩下的饭,今天我给吃了似的。完全是心安理得的感觉。
但是,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挺不像话的。
美国这里有一个风俗,就是新人在结婚的前一个晚上,两个人可以跟自己各自的朋友相聚,而且是很疯的相聚,甚至是可以出格的相聚。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不为过。当然,结婚后,也就是第二天起,再出现不良的行为,是要被人谴责的。美国这个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也不是允许乱来的。
我心想,就权当我入乡随俗,今天也过一把“ 婚前狂欢节”吧。然后,从此守身如玉,对得起庞鹭等我30年的身心。
躺在床上,我问珍妮:“你真的喜欢跟我在一起吗?”
“是的。跟你在一起特有安全感。”
“安全感?可有的女孩子说,跟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呀!”
“那她是没读懂你。你将来是一个会有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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