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唱片卖出了27万5000张,我每张获利12元港币,一共就是330万,减去陈姐百分之十的经纪人提成费用33万,应该是,呃不对啊陈姐,这个钱是不是多了?”陈朗自己计算利润却发现钱好像多了。
“没有错,因为我们签订的合同上的经纪人提成并不是百分之十,而是百分之五,我以为你当时看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了。”陈淑芬笑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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