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皇子,也被用毒酒杀死了,她的兄弟以及宗族亲属被害者有一百余人。(这里要为一个人正名,那就是我们以前讲过的华歆,《三国志》和《资治通鉴》都没说他*宫的事,之所以这件事广为流传是因为《三国演义》讲到了,这样就彻底把华歆给毁了。我只能借用曹*的一句话来说:“哀哉华歆,痛哉华歆,惜哉华歆!”)
曹*任命尚书郎高柔为理曹掾。旧有的法令规定:军队征来的兵士逃跑了,要追究他们的妻子、儿女。但士兵逃亡仍然不断。曹*要加重对逃兵的刑罚,连带追究他们的父母、兄弟。高柔说:“士兵开小差,确实很可恶,但听说他们之中也常有人后悔。我以为,应当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或许可以诱使他们心回意转。只按照以前的法令,本已断绝了他们返回的希望,要是再加重刑罚,我恐怕从今以后,军队中的士兵,见到一人逃跑,害怕自己受牵连而死,也会跟着逃跑,将不再有人可杀了。这样,加重刑罚不但不能制止士兵逃跑,反而会使逃兵更多。”曹*说:“很好!”便停止了处死逃兵的刑罚。
建安二十年(乙未,公元215年)春季,正月,甲子(十八日),魏公曹*的女儿曹贵人被册立为皇后。
这样曹*完全完全掌控了朝政,俨然成了无冕之王。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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