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乐好久没有这么痛快地跑步了。
他就这么一直穿大街,走小巷,一直跑回了位于十四区的麦肯道尔酒店。
直到看到酒店尖顶上插的彩旗时,邵乐才终于停下脚步。
不管后面以前有什么样的盯梢者,现在都不见了。
没人可以跟着一个以百米冲刺速度狂奔四十多分钟的家伙而不露出任何破绽。
说停就停,邵乐几乎没有大喘气,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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