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撕毁的内页

孟子晴作为受害当事人,她有权追究楚扬与沈曦楠的刑事责任,然而对于他们联手制造的一系列“故意伤害案”,她却没有要求任何赔偿,也没有做出任何追究!因而,在楚扬被取保候审后的当天下午,沈曦楠同样被警察局无罪释放。

陈睦警官在对沈曦楠进行重审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关于日记本的秘密,凭着沈曦楠对这本日记的生疏感,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假设:如果将日记本藏到床头柜里的人不是沈曦楠的话,还有谁具备这样的条件与动机?答案很快便浮现在了他的眼前:这个人就是李晶!或许李晶遇害的原因,正是源于这本日记,可是这本日记又怎么会到了她的手上呢?难道她与苏丽云有着什么密切的关系?

陈睦将日记本送到了检验科去做指纹扫描,鉴定结果竟与他的设想完全相符!检验科的工作人员通过对整本日记进行扫描,共发现了三个人的指纹,由于陈睦警官在阅读日记本的时候曾戴上了手套,因而他的指纹并没有留在上面。那么这三个人的指纹分别是谁留下的呢?其中有一个人的指纹只在前几页上留下,这个指纹很明显是王蕊的;还有一个经核对,确定为李晶的指纹;那么另外的那个指纹无疑是沈曦晨自己留下的!如此看来,难道苏丽云与沈曦楠都不曾看过这本日记?还是她们在阅读日记的时候同样戴上了手套?

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李晶曾读完了这本日记,由此可以初步断定将日记本藏到床头柜内上壁的人就是她!只是这本日记是如何到了李晶的手上呢,李晶在整个案件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些莫名而又复杂的疑问使陈睦百思不得其解!

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在对这本日记进行扫描时,无意中获得一个重大发现:日记本的中间位置有几张内页已被齐根撕掉,于是他们将前后的日期进行对照,确定撕掉的那几页内容的日期是6月3日至6月7日。

奇怪!撕掉的那几页究竟记载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关于益信医药公司的黑幕与贩毒经过,日记里描写得很详尽,丝毫没有避讳。如此看来,沈曦晨不愿意让别人看到的内容应该是关于她的个人隐私,或许是她的家庭琐事,也或许是她不为人知的感情经历。陈睦双手捧着日记本,陷入了一片沉思。

为了尽快查明李晶跟苏丽云的关系,陈睦警官一大早便派杜警官前往苏丽云的家中进行探访。苏丽云的父母均表示并不知道女儿生前是否认识叫做李晶的人,不过当杜警官问及沈曦楠的时候,他们却表现得很积极。

他们说沈曦晨是苏丽云最要好的大学同学,所以苏丽云一向将沈曦楠当成自己的亲妹妹看待,沈曦楠从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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