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尔曼眼里,以为陈晨天生就喜欢穿姐姐任淑娟穿剩下的旧衣服,天生就是穷命,天生就不会花钱,天生就喜欢把一块钱掰开两瓣花。
所以,任尔曼只知道她自己有着嫁给她心目中男神的梦想,她从来都不知道,陈晨心里也住着一个男神!陈晨也梦想着嫁到林家,但男主不是温文尔雅心怀谋略的林家大少爷林铭远,而是……
算了,那是十六多年前的奢望,后来,那些梦想都已经遥不可及了,所以陈晨将梦想冰封了起来,再也没有拿出来晾晒过。
陈晨刚想再次跟任尔曼说点什么,瞥目之间,她看到任妈妈已经拿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打卤面挑帘子走进来了。
“看你们,天天一起上学放学一个被窝里睡觉,还是有这么多说不完的话,让我这个做妈妈的都羡慕了……”任妈妈笑语嫣然的嗔怪道。
看到了打卤面,陈晨的眼睛直冒红心,她再也不想多说话,她只想赶紧吃下这碗面,不然等到黄粱梦醒,吃不到面她会后悔的。
陈晨迫不及待的伸手跟任妈妈要打卤面,待到任妈妈把面递到她面前,她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一碗面进到肚子里,腹中还是空空如也,于是,陈晨又要了第二碗和第三碗。
…………………………
陈晨是在好多天以后才知道她不是在做梦的,她是狗血的遇到了重生,不,是很幸运的遇到了重生。她重生在了她十六岁那一年要考高中之前的六月份。
陈晨变了。人们都说,陈晨自从发烧烧了两天后再醒来,人就变了。
原本那个忧郁孤僻又腼腆的陈晨变得温婉礼貌,待人亲和。
陈晨唇角总是挂着浅浅的微笑,不管是在晴天还是下雨天。
因为陈晨是真的很高兴,她特别高兴,本来她已经是三十二岁的年纪、疏于保养而显得未老先衰的她,忽然之间就回到了十六年前十六岁的时光,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会是一件值得手舞足蹈搞庆贺的事情。
陈晨还有什么可郁闷的,哪怕让她断胳膊缺了腿,只要让她回到这个十六岁,她都心甘如怡。可是苍天有眼,并没有让她断胳膊瘸腿,却真的让她重返了少年的花季,她回来了……
前世的狗血败笔全部可以抹去,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而那些败笔中最不堪回首的就是——前世,陈晨庸庸碌碌窝窝囊囊的把自己弄得未老先衰,然后嫁了一个比她还要窝囊的男人。而那个男人窝囊也就罢了,居然还能从一开始的忠厚老实混成了后来的人渣与败类,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路哲翰。
陈晨那时候,脑子肯定就是进水了,她只想选择平淡的生活,找一个不起眼老实巴交的男人结婚,她竟然脑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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