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事件顺利解决,余娜自觉在这次事件中学到不少,又在编剧圈子这个多少也算风波恶的江湖中有了更多可以宣示自己资历的资本。入行以来,余娜在这个江湖中不深不浅地混迹了一些年,自然一些新人会遇到的事情也都遇到过。什么被克扣编剧费、被盗用些创意、听起来是事关个人权益的大事。但作为一个新入行的编剧,其实编剧都算不上,就是个学习者,也没有太多想法可以被人拿去。克扣编剧费确实是实打实的损失。这基本看运气和自己的实力,运气好,遇到厚道的编剧,就得到公正的待遇。实力强,有能单飞的资格和人脉,编剧为了留住新人,也不太会亏待新人。说到底,自己本事大了,才能不受人欺负。余娜不认为真如制片人所说,身份转换,自己变为盗用别人创意的人,就意味着自己成为了‘大’一些的编剧,虽然他是在开玩笑,多少也有点意思。但余娜部分的认同制片人的说法,那就是这次事件确实说明以编剧的身份工作了这些年,也拥有了工作室后,需要认清自己的身份变化,适应并彻底学会在新的环境下工作。才能避免类似错误出现。
事件初发时的沮丧和焦虑在处理的过程中慢慢沉淀为斗志,事件结束后,余娜反到觉得,自己有了更多的信心和经验来面对以后的职业生涯。当然首先,就是把现在手上的活,完成的更好。余娜和两个助理开了会,说了自己的打算和规划,再一次强调了原创的重要性以及不能再次出现涉及抄袭的事情。会议的重头戏部分是,余娜考虑拟定一份工作室工作规则,要在此次会议中和两个助理商量。余娜把自己写的初稿打印出来,让两个助理过目。
“总之就是希望把工作室运营的更好,保证到所有人的权益。你们看看,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提出来。”
两个助理互相看看,显然有些茫然,不知道余娜下的什么棋。但他们还是听话的看了余娜拿出的规则初稿。其实余娜在里面很照顾到助理的利益和感受。原有的稿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加了简单的奖罚条款。基本上是只要不犯原则错误,年底都有些奖金,工作完成的好的,更有相当数量的奖励。犯了错误,第一次也是以工作将功补过。余娜的想法,依然是尽量调动助理的工作积极性,能奖则奖,尽量不设置直接涉及他们经济利益的处罚。抄袭事件后,余娜当然也学乖了,知道恩威并施才是最有用的。于是震慑性的条款也必须有,就是最后一条,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室以及项目损失的,个人承担责任最大至扣除全部此项工作的收入。余娜原本还想加一条法律责任,想想算了。对这帮孩子。扣工资已经是天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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