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盈不足(以御隐杂互见)

今有共买物,人出八,盈三;人出七,不足四。问人数、物价各几何?答曰:

七人。物价五十三。

今有共买鸡,人出九,盈一十一;人出六,不足十六。问人数、鸡价各几何?

答曰:九人。鸡价七十。

今有共买琎,人出半,盈四;人出少半,不足三。问人数、琎价各几何?答

曰:四十二人。琎价十七。

〔注云“若两设有分者,齐其子,同其母”,此问两设俱见零分,故齐其子,

同其母。又云“令下维乘上。讫,以同约之”,不可约,故以乘,同之。〕

今有共买牛,七家共出一百九十,不足三百三十;九家共出二百七十,盈三

十。问家数、牛价各几何?答曰:一百二十六家。牛价三千七百五十。

〔按:此术并盈不足者,为众家之差,故以为实。置所出率,各以家数除之,

各得一家所出率。以少减多者,得一家之差。以除,即家数。以出率乘之,减盈,

故得牛价也。〕

术曰:置所出率,盈不足各居其下。令维乘所出率,并,以为实。并盈、不

足,为法。实如法而一。

〔按:盈者,谓朓;不足者,谓之朒;所出率谓之假令。盈、朒维乘两

设者,欲为同齐之意。据“共买物,人出八,盈三;人出七,不足四”,齐其假

令,同其盈、朒,盈、朒俱十二。通计齐则不盈不朒之正数,故可并之为

实,并盈、不足为法。齐之三十二者,是四假令,有盈十二;齐之二十一者,是

三假令,亦朒十二;并七假令合为一实,故并三、四为法。〕

有分者通之。

〔若两设有分者,齐其子,同其母。令下维乘上,讫,以同约之。〕

盈不足相与同其买物者,置所出率,以少减多,余,以约法、实。实为物价,

法为人数。

〔“所出率以少减多”者,余,谓之设差,以为少设。则并盈、朒,是为

定实。故以少设约定实,则法,为人数;适足之实故为物价。盈朒当与少设相

通。不可遍约,亦当分母乘,设差为约法、实。〕

其一术曰:并盈、不足为实。以所出率,以少减多,余为法。实如法得一人。

以所出率乘之,减盈、增不足,即物价。

〔此术意谓盈不足为众人之差。以所出率以少减多,余为一人之差。以一人

之差约众人之差,故得人数也。〕

今有共买金,人出四百,盈三千四百;人出三百,盈一百。问人数、金价各

几何?答曰:三十三人。金价九千八百。

今有共买羊,人出五,不足四十五;人出七,不足三。问人数、羊价各几何?

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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