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之中的四个人纷纷扭头盯着幕布上被放大的文件。
这一份是2014年2月29日的王美玲的笔录,从时间来看,四年前的王美玲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
“这一份是428案件之中第一个与死者发生接触的目击者,我们能够快速的找到肇事司机也是因为目击者王美玲提供的车牌号。通过对王美玲的调查,她在下午两点前往宁州三中的路上,目睹了一辆出租车拐弯的时候将死者撞倒在地。而肇事司机没有下车进行救治和询问,而是开车逃走。”
“这么说王美玲是第一人证?”郭大洋沉吟了一声。
“没错。四年前的王美玲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单亲家庭,胆子很小。本来她想要上前询问死者蔡芳的情况,但是却发现死者的双腿之间开始大面积的流血。当时的王美玲并不知道死者已经怀孕,慌乱之下就要跑。但是根据王美玲的讲述,死者在大出血之后曾经救助与她,让她叫救护车。”
“那为什么没叫?”秦晓晨眯着眼睛说。
“2012年的宁州通讯并不发达,一般大学以下的学生都没有手机,学校和家长都看管很严。王美玲想要自己叫救护车是没办法的,加上蔡芳疯狂的求救,让她产生了恐惧,所以转身就跑了。”石海解释道。
我点了一根烟,静静地听着王美玲的笔录,将有用的信息写在了笔记本上。
事实上通过作茧自缚的手法已经很明显的可以知道,凶手所杀害的都是有罪之人。
只是通过611案件我们可以确定的是,王美玲,秦明,还有柳梅在不同的时间通过不同的方式做了一些背叛的事情。例如王美玲就是因为做外围女背叛了李克功。
但是听着石海的讲述,我隐隐感觉到,我们所处调查到的611案件的死者生前的故事,都是表面性的背叛,所以三个死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社会联系。
尤其是柳梅,和王美玲,李克功,秦明都没有任何的社会联系。
而凶手却偏偏杀了这三个人,说明这其中有内在的联系。通过杀人手法和《刑狱录》之中的故事记载,其目的是想要布置避灵阵才会利用思想方位选择受害者。
不过通过428案件浮出水面,凶手选择受害人不仅仅是利用方位,还是通过一个案子联系起来的。
“下一个。”金队面色凝重,手中转动着圆珠笔,低沉一声。
很快,识海就将下一个目击者的笔录掉了出来。
“这是第二个目击者。根据目击者柳眉的交代,她遇到蔡芳的时间应该在两点十分左右,也就是王美玲离开的五六分钟后。”石海说到这里,用激光点指着柳眉的笔录下半部分,“柳眉是一个女出租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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