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

萧相国何者,沛丰人也。①以文无害②为沛主吏掾。③

注①索隐按:春秋纬“萧何感昴精而生,典狱制律”。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文无害,有文无所枉害也。律有无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一曰,无害者如言‘无比’,陈留闲语也。”索隐按:裴注已列数家,今更引二说。应劭云“虽为文吏,而不刻害也”。韦昭云“为有文理,无伤害也。”

注③索隐汉书云“何为主吏”。主吏,功曹也。又云“何为沛掾”,是何为功曹掾也。

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①高祖为亭长,常左右之。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②

注①索隐说文云:“护,救视也。”

注②集解李奇曰:“或三百,或五百也。”索隐奉音扶用反。谓资俸之。如字读,谓奉送之也。钱三百,谓他人三百,何独五百也。刘氏云:“时有重者一当百,故有送钱三者。”

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辨之。①何乃给泗水卒史②事,第一。③秦御史欲入言征何,何固请,得毋行。

注①集解张晏曰:“何与共事修辨明,何素有方略也。”苏林曰:“辟何与从事也。秦时无刺史,以御史监郡。”索隐按:何与御史从事常辨明,言称职也。

故张晏曰“何与共事修辨明,何素有方略”是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沛县有泗水亭。又秦以沛为泗水郡。”骃按:文颖曰“何为泗水郡卒史”。索隐如淳按:律,郡卒史书佐各十人也。卒,祖忽反。

注③索隐按:谓课最居第一也。

及高祖起为沛公,何常为丞督事。①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②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

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何进言韩信,汉王以信为大将军。语在淮阴侯事中。

注①索隐谓高祖起沛,令何为丞,常监督庶事也。

注②索隐音奏。奏者,趋向之。

汉王引兵东定三秦,何以丞相留收巴蜀,填抚谕告,使给军食。汉二年,汉王与诸侯击楚,何守关中,侍太子,治栎阳。为法令约束,立宗庙社稷宫室县邑,辄奏上,可,许以从事;即不及奏上,辄以便宜施行,上来以闻。①关中事计户口转漕②给军,汉王数失军遁去,何常兴关中卒,辄补缺。上以此专属任何关中事。

注①集解应劭曰:“上来还,乃以所为闻之。”

注②索隐转,刘氏音张恋反。漕,水运。

汉三年,汉王与项羽相距京索之闲,上数使使劳苦丞相。鲍生谓丞相曰:“王暴衣

(本章未完,请翻页)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