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传第四十七

三月,至九为终。周建子为正月,十一月为正月,十二月为二月,正月为三月,二月为四月,至十月为岁终。汉初至武帝太初以前,并依秦法,以后改用夏正月,至今不改。然夫子作春秋依夏正。 注②集解汉书音义曰:“言蚡号呼谢服罪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蚡疾,见魏其、灌夫鬼杀之,则其(春)共在一春内邪?武帝本纪‘四年三月乙卯,田蚡薨’,婴死在蚡薨之前,何复云五年十二月邪?疑十二月当为二月也。”案侯表,蚡事武帝九年而卒,元光四年侯恬之元年,建元元年讫元光三年而九年。大臣表蚡以元光四年卒,亦云婴四年□巿,未详此正安在。然蚡薨在婴死后分明。 注④正义尔雅云“衣蔽前谓之襜”。郭璞云“蔽膝也”。说文、字林并谓之短衣。 注⑤集解徐广曰:“表云坐衣不敬,国除。”索隐襜,尺占反。褕音踰。谓非正朝衣,若妇人服也。表云恬坐衣不敬,国除。 淮南王安谋反觉,治。王前朝,①武安侯为太尉,时迎王至霸上,谓王曰:“上未有太子,大王最贤,高祖孙,即宫车晏驾,非大王立当谁哉!”淮南王大喜,厚遗金财物。上自魏其时不直武安,特为太后故耳。②及闻淮南王金事,上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 注①集解徐广曰:“建元二年。” 注②索隐案:武帝以魏其、灌夫事为枉,于武安侯为不直,特为太后故耳。 太史公曰:魏其﹑武安皆以外戚重,灌夫用一时决筴而名显。魏其之举以吴楚,武安之贵在日月之际。然魏其诚不知时变,灌夫无术而不逊,两人相翼,乃成祸乱。武安负贵而好权,杯酒责望,陷彼两贤。呜呼哀哉!迁怒及人,命亦不延。觽庶不载,竟被恶言。呜呼哀哉!祸所从来矣! 【索隐述赞】窦婴﹑田蚡,势利相雄。咸倚外戚,或恃军功。灌夫自喜,引重其中。意气杯酒,□睨两宫。事竟不直,冤哉二公!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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