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七项羽本纪第七

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时也。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④吾欲发兵,使公及桓楚将。”⑤是时桓楚亡在泽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处,独籍知之耳。”梁乃出,诫籍持剑居外待。梁复入,与守坐,曰:“请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诺。”梁召籍入。须臾,梁眴籍曰:“可行矣!”于是籍遂拔剑斩守头。项梁持守头,佩其印绶。门下大惊,扰乱,籍所击杀数十百人。⑥一府中皆慑伏,⑦莫敢起。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为起大事,遂举吴中兵。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人。梁部署吴中豪杰为校尉﹑候﹑司马。

有一人不得用,自言于梁。梁曰:“前时某丧使公主某事,不能办,以此不任用公。”觽乃皆伏。于是梁为会稽守,籍为裨将,徇下县。⑧

注①索隐徐氏以为在沛郡,即蕲县大泽中。

注②集解徐广曰:“尔时未言太守。”正义守音狩。汉书云景帝中二年七月,更郡守为太守。

注③集解楚汉春秋曰:“会稽假守殷通。”正义按:言“假”者,兼摄之也。

注④索隐按:谓先举兵能制得人,后则为人所制。故荀卿子曰“制人之与为人制也,其相去远矣”。

注⑤正义张晏云:“项羽杀宋义时,桓楚为羽使怀王。”

注⑥索隐此不定数也。自百已下或至八十九十,故云数十百。

注⑦索隐说文云:“詟,失气也。”音之涉反。

注⑧集解李奇曰:“徇,略也。”如淳曰:“徇音‘抚徇’之‘徇’。徇其人民。”

广陵人召平于是为陈王徇广陵,①未能下。②闻陈王败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矫陈王命,③拜梁为楚王上柱国。④曰:“江东已定,急引兵西击秦。”

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闻陈婴已下东阳,⑤使使欲与连和俱西。陈婴者,故东阳令史,⑥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数千人,欲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婴谢不能,遂强立婴为长,县中从者得二万人。

少年欲立婴便为王,异军苍头特起。⑦陈婴母谓婴曰:“自我为汝家妇,未尝闻汝先古之有贵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属,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⑧婴乃不敢为王。谓其军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于是觽从其言,以兵属项梁。项梁渡淮,黥布﹑蒲将军⑨亦以兵属焉。凡六七万人,军不邳。⑩

注①正义扬州。

注②正义胡嫁反。以兵威服之曰下。

注③正义矫,纪兆反。召平从广陵渡京口江至吴,诈陈王命拜梁。

注④集解徐广曰:“二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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