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五秦本纪第五

云:“冀犹记事,阙即象魏也。” 注⑥正义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聚犹村落之类也。 注⑦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县令长皆秦官。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 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注⑧索隐风俗通曰:“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 注⑨集解徐广曰:“制贡赋之法也。”索隐谯周云:“初为军赋也。” 注⑩正义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谭新论云:“夫上古称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 三王由仁义,五伯以权智。其说之曰,无制令刑罚谓之皇;有制令而无刑罚谓之帝;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兴兵约盟,以信义矫世谓之伯。” 注⑾集解徐广曰:“开封东北有逢泽。”正义括地志云:“逢泽亦名逢池,在汴州浚仪县东南十四里。” 二十一年,齐败魏马陵。① 注①正义虞喜志林云:“濮州甄城县东北六十余里有马陵,涧谷深峻,可以置伏。”按:庞涓败即此也。 二十二年,韂鞅击魏,虏魏公子卬。封鞅为列侯,号商君。① 注①正义商州商洛县在州东八十九里,鞅所封也。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与晋战鴈门,①虏其将魏错。② 注①索隐纪年云“与魏战岸门”,此云“鴈门”,恐声误也。又下云“败韩岸门”,盖一地也。寻秦与韩﹑魏战,不当远至鴈门也。正义括地志云:“岸门在许州长社县西北二十八里,今名西武亭。” 注②正义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①是岁,诛韂鞅。鞅之初为秦施法,②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于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③ 注①索隐名驷。 注②正义为,于伪反。 注③集解汉书曰:“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惠文君元年,楚﹑韩﹑赵﹑蜀人来朝。二年,天子贺。三年,王冠。①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齐﹑魏为王。② 注①正义冠音馆。礼记云年二十行冠礼也。 注②索隐齐威王﹑魏惠王。 五年,阴晋人犀首①为大良造。六年,魏纳阴晋,阴晋更名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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