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中丞 咸丰三年十月十一日

接奉初九申刻手示,并咨到寄谕,敬悉一切。援鄂自是正办,尊见极是。侍前信痛切言之,而不敢决者,以侍既不能回省,则虽发此议,仍应阁下裁定。今得老前辈主持,赴鄂之见甚坚,全楚幸甚!天下幸甚!谕旨饬办之件,即能赶紧办到,犹为人臣者稍尽微悃之一端。望即催王璞山带湘勇三千,星速起行,至要至恳!惟谕备炮船,仓卒实难兴办。敝处所拟

(本章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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