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曾经,安奕鸣和杨乐然的矛盾是日积月累的结果,那么这起案件算是诱发一切的导火索了,最后成为导致两人分手的最后那个稻草。
因为师姐是杨乐然的好友,所以案子刚到衡鑫所的时候,杨乐然还劝过安奕鸣不要接这个案子,倒不是说她担心安奕鸣身为男性天然的男性视角会影响他对案件的整体判断,相反的是同样身为法律工作者的杨乐然,太知道在这一行做得久了,即便有本事做到不身为原、被告,但永远也避免不了为亲朋好友处置案件,其他案件是友谊的锦上添花,而离婚案件太私人,外人极难平衡,最终就成了友谊的画蛇添足了。
一般而言,以朋友身份介入案件的律师,非常有可能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朋友,而夫妻感情又是那么微妙无比的事,今天闹得不可开交,明天就又如胶似漆。两口子可以破镜重圆,但友谊这玩意儿就显得非常尴尬。
师姐很大方,她原本就是个大方的人,获知丈夫聘请了谢敏和安奕鸣作为代理律师时,她还笑呵呵地对杨乐然说自己要不要去找连博出山?杨乐然知道她是开玩笑,连博志在学术研究,从不触碰诉讼,况且哪怕是经济法学界的知名学者,未必就能弄得清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房产的分割问题。正是因为师姐的豁达,杨乐然才生出一种安奕鸣在助纣为虐而她是帮凶的感觉。虽然,安奕鸣只是个律师,而律师就是要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
之后的一切完全脱序!杨乐然有女性与身俱来的敏感,她能从安奕鸣和师姐身上同时感觉到某种焦虑,安奕鸣是因为初入行而陷入相信客户还是尊重事实的无限纠结之中,而师姐则是恐惧,那种是即便躲到天涯海角仍旧躲不过。就好像即便睡在暖呼呼的被窝里,仍然有一阵不知道从哪里透进来的风嗖嗖地冷,你会不断去想风从何来,渐渐地便在身后幻想出一个披着黑色手持凶器的恶魔,恐惧本身可以克服,对恐惧的想象却是无法克服的。
恐惧戛然而止在某个雨夜。
师姐被师兄徒手殴打致死的,这是极其痛苦的死法,每一拳都会伴随着无尽的痛苦,而死亡过程的漫长也无限拉长了这种痛苦。人之所以恐惧死亡,应当也就是不想承受这样的痛吧。
杨乐然几乎是哭着要求安奕鸣不要为师兄辩护,法官不能选择案件,但律师可以啊,至少他有选择不做的权利,但安奕鸣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是律师。最终师兄逃过了极刑,而杨乐然认为这一切都是安奕鸣的“功劳”。
安奕鸣把手伸到眼前,仔仔细细的看着每一条掌纹,每一根手指,又紧握成拳,握成一个有力的拳头,这样的一个拳头,在暴怒之下,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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