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庭审席,很快法官再次宣布开庭。
在被法官问起我可有联络到证人时,我只得回报说暂时无法联系上,法官便将我之前所提供的录音笔暂列为考虑因素,不作为具体物证。又再审查U盘内容,里面是那日陈欢在茶馆里狼狈的一幕,以及录音笔内所录音的证供实证。
在备案时我是想得很全面的,茶馆里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陈欢的声音证词。而
(本章已完)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