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九月,都是一年当中天气逐渐转凉的时候,少了些夏季的闷热,多了些秋天的凉爽,是深秋与初冬交替的缓冲季节,虽然带着些许的凉意,但太阳洒在身上还是暖洋洋的,让人感觉到从里到外的舒爽。
通往诺拉其克州德兰郡德顿城的官道上,还是有不少的旅客在奔忙,骑马,架车,挑蓝,掸担,仨帮俩伙的成群结队的什么样的都有。
天色将近傍晚,也是一天当中最闲的时候,官道旁边的设立的休息厅里只坐了寥寥无几的几个行人和旅客,路旁齐家村前的小酒馆,午后时分就显得冷冷清清,不是打尖的时光,往来的旅客除了听下来喝口水之外,别无他求。
因此,酒馆里的店伙计显得懒洋洋无精打采。
小伙计闲得无聊,伸手擦了擦酒坛子上的灰尘,拍拍手,度步晃到了门前,坐在店门口的长条凳上看着官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旅客,突然叫道:“嗨!好帅气的小公子,歇歇啦!喝酒你是不行了,你还太小!但可以先吃点东西垫补垫补,赶赶乏提提神,等会儿上路保证精神些,这里到最近的城镇还有十几里路呢!您呐!能在天擦黑的时候赶上宿头就算好的了。”
南面官道上的少年,离老远的就听见了伙计的招呼,满面风尘的脸上微微一笑,先是侧过头去跟肩膀上的一只金色小狮子狗样的宠物嘀咕了几句,然后抬脚下了通向酒馆的岔道,大踏步的进入店前的凉棚。
“砰”的一声将背在肩后的大包裹往桌子上一放,再放下手里的一根近米长,碧油油的竹子。伸腿勾出一张长条凳子,大马金刀地坐下,笑吟吟的看着店伙计,说道:“伙计,离老远的听你这么一吆喝,还真的把在下的肚子给说饿了。恩……这样吧!来几壶上好的凉茶,切几味小菜,要快点哦!就像你说的,今晚要赶不上宿头的话,就得在野外憋屈一宿了。”
这位少年十来岁的年纪,身体匀称,小小的年纪但身体看起来很结实,有那么一股子爆发力,皮肤略显苍白,好象长期没有晒到阳光的样子,鼻子很挺,嘴唇略薄,双颊挂着几丝健康的淡红色。
精神,帅气,英姿,活力充沛,手略显白嫩,但透发着玄玉色的光泽。
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流露出精明,机警,灵活的神色,但并不凌厉,嘴角经常流露一丝笑意。
因此让人觉得他和蔼可亲,虽然气质高贵飘逸但并不显得盛气凌人,是个很好说话的人。
穿的一身白色长袍,像那个富贵家族出来的小少爷,但身边没有跟随,只是一个人和一只宠物,连匹坐骑都没有。
店伙计含笑张罗着,先送来了茶水和擦汗用的薄丝巾。
饭菜是现成的,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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