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盈不足(以御隐杂互见)

:善田一十二亩半。恶田八十七亩半。

术曰:假令善田二十亩,恶田八十亩,多一千七百一十四钱七分钱之二;令

之善田一十亩,恶田九十亩,不足五百七十一钱七分钱之三。

〔按:善田二十亩,直钱六千;恶田八十亩,直钱五千七百一十四、七分钱

之二,课于一万,是多一千七百一十四、七分钱之二。令之善田十亩,直钱三千;

恶田九十亩,直钱六千四百二十八、七分钱之四;课于一万,是为不足五百七十

一、七分钱之三。以盈不足术求之也。〕

今有黄金九枚,白银一十一枚,称之重,适等。交易其一,金轻十三两。问

金、银一枚各重几何?答曰:金重二斤三两一十八铢。银重一斤一十三两六铢。

术曰:假令黄金三斤,白银二斤一十一分斤之五,不足四十九,于右行。令

之黄金二斤,白银一斤一十一分斤之七,多一十五,于左行。以分母各乘其行内

之数。以盈、不足维乘所出率,并,以为实。并盈、不足为法。实如法,得黄金

重。分母乘法以除,得银重。约之得分也。

〔按:此术假令黄金九,白银一十一,俱重二十七斤。金,九约之,得三斤;

银,一十一约之,得二斤一十一分斤之五;各为金、银一枚重数。就金重二十七

斤之中减一金之重,以益银,银重二十七斤之中减一银之重,以益金,则金重二

十六斤一十一分斤之五,银重二十七斤一十一分斤之六。以少减多,则金轻一十

七两一十一分两之五。课于一十三两,多四两一十一分两之五。通分内子言之,

是为不足四十九。又令之黄金九,一枚重二斤,九枚重一十八斤;白银一十一,

亦合重一十八斤也。乃以一十一除之,得一斤一十一分斤之七,为银一枚之重数。

今就金重一十八斤之中减一枚金,以益银;复减一枚银,以益金,则金重一十七

斤一十一分斤之七,银重一十八斤一十一分斤之四。以少减多,即金轻一十一分

斤之八。课于一十三两,少一两一十一分两之四。通分内子言之,是为多一十五。

以盈不足为之,如法,得金重。分母乘法以除者,为银两分母,故同之。须通法

而后乃除,得银重。余皆约之者,术省故也。〕

今有良马与驽马发长安,至齐。齐去长安三千里。良马初日行一百九十三里,

日增一十三里,驽马初日行九十七里,日减半里。良马先至齐,复还迎驽马。问

几何日相逢及各行几何?答曰:一十五日一百九十一分日之一百三十五而相逢。

良马行四千五百三十四里一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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